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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冷笑话》被判侵权《葫芦兄弟》抄袭还是致敬?

选择字号: 超大 标准 dzgoadmin 发布于2022-09-08 属于 冷笑话 栏目  0个评论 35人浏览

  近日,各大社交平台被这样一则消息刷屏,上海美影厂《葫芦兄弟》与《十万个冷笑话》发生版权纠纷,美影厂认定《十万个冷笑话》动画、漫画以及游戏中的六个“福禄娃”涉嫌侵权《葫芦兄弟》中的“葫芦娃”,目前二审判决《十万个冷笑话》版权官方赔偿上海美影厂50万元。

  《十万个冷笑话》刚开始是以漫画的形式在网络上连载,在2012年动画化后开始在各大网络视频网站上连载播放,随着动画的人气快速提升,后续又接连开发了剧场版和手机游戏等等系列。

  《十万个冷笑话》为什么这么火爆呢?这部短篇动画的核心就是“无厘头”,如果非要给他归类,它应该属于一部恶搞同人作品,而且还是同人的鼻祖。这种类型的作品放在现在可能不足为奇,但在十年前是非常少见的,这也是当年它火爆的原因。

  对于侵犯“葫芦娃”版权这件事,我认为上海美影厂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葫芦娃”的版权本来就是属于上海美影厂的,当初看《十万个冷笑话》的时候,我以为里面的人物比如雷神、超人和葫芦娃等等都是经过原作授权的,没想到《十冷》都已经没人气了,版权都还没买过来。

  《十万个冷笑话》这种主要突出“玩梗”的作品,涉及到的版权有很多,还借鉴了许多国外的动漫人物,那么它的这种行为属于抄袭还是致敬呢?

  首先我们先说抄袭,类似《十冷》作品中的“福禄娃”就叫抄袭,在没有获得原著作版权的情况下,把“葫芦娃”改名叫“福禄娃”进行二次创作,并且带有盈利性质的行为,就叫做“抄袭”。可能早些年涉嫌抄袭的动漫作品非常多,那是因为那时候国内的版权意识非常薄弱,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现在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已经越来越全面了。

  而“致敬”这个词大家也都不陌生,比如致敬英雄、向老师致敬等等,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褒义词,很多喜欢创作的同人作者,会对自己喜欢的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发布在网络上,目的是为了“致敬经典”。

  所以说,并不能根据作品本身判定“抄袭”还是“致敬”,而是和它的用途有关,同样属于二次创作,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盈利就叫“抄袭”,而得到授权后盈利,或者没有经过授权但并不带有盈利性质的行为叫做“致敬”。

  同理,《十万个冷笑话》并没有事先获得上海美影厂的授权,就开始在网络上连载盈利,明显是侵犯了原作的版权。那么《十冷》官方是当初买版权的时候把“葫芦娃”给漏掉了吗?对此你怎么看呢?

标签:十万个冷笑话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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