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在一间富丽堂皇的大厅里用餐,大厅中间一张长长的餐桌,我坐在餐桌的一头,身旁恭敬的站着一位侍者.不一会儿,第一道菜上来了,红烧肘子,我很开心,我吃,我吃,我啃;第二道菜上来了,水晶肘子,我开心极了,我吃,我吃,我啃.在第三道菜上来之前,身旁的侍者示意我用刀叉,我突然怒了:凭什么让老子用刀叉?老子这辈子最恨用刀叉,啊,还有筷子.你说,凭什么让老子用刀叉??!! 啊? 安? 啊呜?啊呜...啊..汪,汪汪汪...
气得我骨碌一个翻身起来,却发现大厅和侍者不见了,远处传来沙沙的声音,一个穿红马甲的环卫工人正在扫大街.,在这个初夏的清晨,我很无奈.我无奈并不是因为第三道菜还没上,而是这么早起床找吃的实在不是什么惬意的事情,想到这里,我的肚子很配合的咕噜了一声.
我跳到一块由砖块和混凝土筑成的断墙上,抻了一下懒腰,抖掉身上的茅草和臭虫,向四周张望,这个被称作石沟的地方,三个月前还是一片别墅群,我的主人就曾经住在某一栋别墅里,那时候我不用担心一日三餐,每天早上女主人会把牛奶和干粮推到我的门前,男主人会在下班进门时让我叼拖鞋给他,遇到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把拖鞋又扔出去,让我重新捡回来,我也很乐意做这种运动.
就在不久前,主人开始收拾家里的东西,把家具家电搬到一辆卡车上,把零散的小物件放到纸箱里打包好,看着忙碌的他们,我有点不解,不解里掺杂了一丝不安,所以当主人要把平时让我叼着玩的拖鞋往箱子里放时,我爆发了,死死地叼住它,不让主人抢走,我的牙口很好,可以一口咬断一根大棒骨,主人一看夺不过我,朝我身上踹了一脚,疼得我惨叫一声,躲到墙角.
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到卡车上开走以后,主人点了支烟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一边抽烟一边摸我的头,摸得我很感动,不就是踹了我一脚么,我不记恨你,你这样摸人家都不好意思了,人家又不是Gay.
主人抽完烟,起身,回头看了房子跟我一眼后,钻进了他的银灰色雪佛兰小轿车,发动车,车屁股后轰的一声向前开去,我愣了有几秒钟,感觉不对头,追上去,但我的速度比不上汽车,追出几里地后,那辆标志看起来像女主人经常用的卫生巾的小轿车,把我远远地抛在后面.
我仰起头嗅了嗅,空气里没有一丝主人的味道,鼻子有点发酸,主人就这样抛弃了我,从此以后,我就是丧家之犬,再也不能狗仗人势了.
我听黑里俏说过,如果你要判断今天有没有风,只需仰头盯着一棵树看,如果只是树叶在动,就是微风,如果树枝在动,是小风,如果树干也在动,那就是狂风.
如果没有树怎么办呢?我反问她,黑里俏想了半天,故作娇羞状:哎呀,你抬杠,讨厌死了. 黑里俏是条京巴,一口流利的京片子,以前跟我同在这个别墅区,出入都让主人抱着,娇气得很.叫她黑里俏,与她一身的白毛并无关系,是她的鼻头,黑黑的像颗软枣,还天天翘着,这让患严重强迫症的我,每次都有想冲上去咬下来的冲动.
于是我盯着一棵柳树看了半天,树叶纹丝不动,唉,看来没有风,天慢慢热起来了,我望着自己身上的真皮大衣有点发憷,这鬼天气!我吐了口唾沫骂道.
突然,柳树的树叶动了,树枝也动了,连树干也不可思议的晃了一下,可是我没有感觉到凉爽,后来发现是大傻在蹭树挠痒痒.
我有点不喜欢大傻,感觉他很三俗,流于表面,还喜欢四处吹牛炫耀.他的惯用口头禅是我上面有人和要不是怎么怎么样,我早就如何如何.
这时大傻一边蹭树,一边傲慢地说:要不是我近视眼,百米速慢了点,我早就考上警察了!警察!有木有?铁饭碗那!吃皇粮呢!
其实大傻在说谎,他并没有近视,只是右眼被主人用烟头烫瞎了,右腿还有点瘸,当然也是拜主人所赐.只是他不肯承认自己右眼瞎了的事实,还说右眼能看见,只是有点朦胧,这让他找到诗人的感觉,一半海水,一半火焰.对了,大傻是一条德国黑背,高大威猛,如果不是有残疾,还真说不准能当上警犬.
只有我知道他在说谎,那是源于前几天我在垃圾桶旁发现了一块猪蹄,猪蹄上还连带着一层肉皮,肉皮上的一根猪毛在阳光下反射着诱人的光芒,当我的嘴巴离猪蹄还有0.03厘米远的时候,我眼角的余光看到左前方大傻冲了过来,我痛苦的闭上眼睛,这世界上最难过的事情就是,眼看到嘴边的猪蹄,末了被别人抢走了.
当我睁开眼,却发现大傻在不远处恶狠狠地啃一根鸡爪,这让我更加肯定了大傻眼瞎的事实,因为他不是一只乐善好施的狗.猪蹄之于鸡爪,他应该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
初升的太阳,照在猪尾巴棍儿,以及我身后的废墟上,形成一幅莫奈的印象派画作,诗兴大发的我(幸好不是兽性大发),不由得吟了一首梨花体的诗.要不是我们狗类没有文字,我肯定会把诗记录下来,以供后世瞻仰.
狗啃骨头干咽沫,聪明的人类一语道破我们狗类的窘境,区区一块猪尾巴棍儿怎能够填饱我的狗肚子?在有生之年,为几块骨头四处奔波着.鲁迅大大说过,人首先要活着,爱才有所附丽.这句话同样也适用于我们狗类,我们首先要填饱肚子,才能够有思考的时间,有闲情逸致的时间,有和母狗谈恋爱调情的时间.
主人搬走后的第三天,几辆轮子带链子的铁家伙轰隆隆的开进别墅区,一天的功夫就把别墅区夷为平地,只有一栋除外,因为里面还住着人,他们管这家叫钉子户.人类的语言真的有够奇怪的,为什么管他叫钉子户呢?难道这户的主人长的像钉子?带着疑问我特地去侦察了一下,根本不像钉子么,明明是南瓜,叫南瓜户才对.
那天我打他的门前过,他正提着尿桶往外泼,泼在了我的皮衣上,他捧着肚子笑呵呵,他什么话也没有对我说,扔了根鸡腿给了我.我坚持认为,南瓜户是圣母玛利亚转世的,因为我分明在他脑后看到一个脸盆大的光环,虽然光环在第二天就被他自己亲手打破.当时他一边看我啃鸡腿,一边蹲下来抚摩我的脑袋,当他的手碰到脑袋的一刹那,我瞬间泪奔,那个瞬间我想到了我的前主人,我的没有印象的亲生母亲,我以前的温馨的小窝,这让我觉得,我是条有用的狗,人间有爱,这世界需要你等等.
所以第二天我纠集黑里俏,大傻和他的几个癞皮狗兄弟,来到南瓜户的门口,我们坚信这个博爱的老头会容纳我们,结果这次没有扔出来鸡腿,取而代之的是坚硬的石头子,大傻的一位弟兄被打伤....
前面曾经说过,我是一条患有严重强迫症的狗,这种病症的临床表现是,不断的怀疑自己做过的行为,为了证明它的准确性而不得不反复的重复这种行为.比如,我某一天吃剩了两根骨头,通常会挖个坑埋掉,等某一天闹粮荒的时候再挖出来啃(这一点人类要向我们学习),首先我会在某一僻静的草地上挖一个坑,把骨头放坑里,然后再用土埋上,覆盖点草皮植物什么的,这一点对于拥有锋利爪子的我来说算不了什么,然后我会在埋骨头的地方撒一泡尿,撒尿的作用是为了让我准确的找到骨头,尿的气味能维持两到三天左右,这有点让我勉为其难,因为我拿捏不了尿的量度,有时候正憋得慌,结果一泡尿下去,像发大水,把骨头都冲了出来;有时候腿抬得有点酸,却一点尿意都没有,就像我的前主人在厕所里撒尿一样,扶着墙老半天,才像挤眼泪似的挤出两滴,还全都滴到拖鞋上.所以撒尿是个技术性的活儿,这个问题,你们懂的.
所以当某段时间,我闻不到自己的尿味儿的时候,就会焦虑不安,强迫症来临,反过头去找,在刨完四五个坑之后,终于找到了骨头,松了口气,再把所有的坑都埋掉,再撒尿,再焦虑...如此往复,我埋骨头的地方,简直就像诸葛亮用的一个过时的八卦阵,而为了保险起见,我又加了疑兵之计,吼了两嗓子:此地没有骨头两根!,但是骨头终究还是不见了,因为我听到某条狗在喊:隔壁大傻未曾啃!,那到底是谁啃了呢?
像我们这种这种丧家之犬,多多少少都会沾染到自己主人的毛病,大傻喜欢闻烟味儿,每天都跑到茶楼的空调室外机那里过烟瘾,还喜欢找垃圾桶里的酒瓶儿,如果里面碰巧有半瓶酒,那么那天就是大傻的狂欢节,这些都拜他的酒鬼主人所赐;黑里俏喜欢尖着嗓子说话,每句话还都有儿化音,这都是因为她的前主人是个俏女郎,化着浓浓的烟熏妆;我的强迫症也是传染自前主人,每天早上主人都会看一会儿电视,等他锁上门,坐到车里的时候,突然又急匆匆的冲回来开门,看看电视有没有关,碰巧把正在开冰箱门的我抓个正着,所以以后前主人出门前又多了一个强迫的对象---看看冰箱门锁好了没有.
后来我在路边一张半岛都市报残页上看到,强迫症是现代社会人类工作压力过大所致.我在为自己也得了这种病,而感到悲哀.
举报11楼赞作者:人大时光碎片时间:2011-06-24 16:43:45不养狗,但是很喜欢干净的宠物。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6-24 18:55:50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晴哎,孟子,你看那伙计,牛逼吧.大傻吆喝.我挺讨厌大傻叫我孟子的语调,孟教授叫我的时候,孟子的子是发三声的,但是大傻是发轻声,加上他的牙齿松动,传到我的耳朵里就变成闷子,跟驴肉火烧里的配料似的.顺着大傻的目光,我看到远处一只同类被主人牵着遛弯,与其说是遛狗,到不如说是遛人,他在前面趾高气扬的跑着,主人被他遛的气喘吁吁.我有点羡慕他,希望绳子那头栓的是我.有次我找了根草绳挂在脖子上,拿着绳头四处嚷嚷:谁的绳子?谁的绳子?吆喝半天没人理我,倒是引来了几只流浪狗轻蔑的目光和肆无忌惮的笑声.后来我就放弃了,虽然我跟他们同一类,但不跟他们同一国.
我趴在西瓜摊下面的阴凉里,看往来的行人.大傻趴在我的右边,黑里俏趴在我的左边,并依偎着我.我们三只各怀不同的目的趴在这里,首先我们对摊上的果实统统不感冒,大傻是烟瘾犯了,眼睛盯在抽烟的人身上,只要烟头一落地,大傻便一个箭步冲上去,贪婪的闻着残余的烟雾,直到烟丝烧尽,剩下过滤嘴,大傻才一边打着喷嚏,一边心满意足的趴回来,继续等待下一个目标;黑里俏则是一只没有主见,随大流的小母狗,一大早看见我跟大傻趴在这里,以为有什么便宜,便也跟着趴过来,相较于大傻,我的形象更英俊挺拔些,于是选择依偎在我怀里,让别人误以为是一对正处于发情期的狗男女....但是,whatever,I dont care(翻译:管他娘的,老子不搭理他们).
我趴在这里的目的更单纯,就像一些老人吃饱了饭没事儿干,拎个马扎坐在路边的树下,看来往女人的大腿一样.不过我的审美观更广阔一些,穿丝袜高跟鞋的可以看看,穿牛仔裤休闲鞋的可以看看,满腿黑毛穿运动鞋,还有股子咸鱼味的可以看看,即便是满腿黑毛穿上高跟鞋,那也是可以看看的,不过后者的几率相对小一些,毕竟人类对于美,有一股很执着的偏见.
西瓜摊上的生意不错,经常有五花八门的大腿过来买水果.一个穿高跟鞋的大腿问:西瓜多少钱一斤?老板:你买的话,你给我三块钱就行了. 一个穿休闲鞋的大腿过来问:西瓜啥子价钱嘛? 老板:你买的话,你给我三块钱就行了.一个操当地口音的大腿走过来问:B养的西瓜怎么卖的?老板:哎呦,陈哥来了,你买的话,你给我三块钱就行了.
我在底下听了一上午,买西瓜的不下好几十条腿,西瓜摊老板通通是你买的话,你给我三块钱就行了这句话来打发顾客,而顾客们也很满意,拎着,捧着或兜着占了便宜的西瓜,扬长而去.
由此我得出两个结论:一,所有的顾客都是老板的亲戚,老板都统一给他们打折了,所以价钱一样,如果这条成立的话,那么老板的家族里应该有一位很厉害的交际花;二,老板在骗人,他说你买的的话是让那些善良的顾客认为占了便宜.想到这里,我轻蔑的哼了一声,结果我们三个被老板发现了,每个屁股上都挨了一脚,被赶了出来.
石沟最近来了一只新面孔,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是个酷酷的家伙,一身的黑皮,没有一点杂毛,好酷哇黑里俏惊呼,我暂且就叫他黑酷吧.
黑酷有点酷过头了,完全没有理会地头蛇的感受,老是在我们视线内晃来晃去,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昂头挺胸,目不旁观,视我们如空气.这种行为彻底激怒了石沟的扛把子--大傻.
扛把子是他们推举出来的,我游离于他们之外.欺软怕硬不仅仅是人类的专利,它在生物界里普遍存在,只不过有的生物能控制这种天性,有的则放任自流,大傻属于后者.做扛把子的条件是拳头够硬,能控制气场,个性明显.这三点大傻都符合,庞大的身躯,狰狞的独眼,走路极具个性的一瘸一拐,漫不经心,俨然是狗界的小马哥.而怕硬的天性使然,小马哥旁边少不了拥趸的簇拥.
我没有加入他们,并不是我不欺软怕硬,也不是装清高,而是怕受约束,我是一只喜欢独处的狗,喜静不喜动,能坐着我就不站着,能趴着我就不坐着,意志支配自己的身躯,来去无牵挂,这样多自在.而通过这几天的观察,我发现酷黑具备跟我一样的特质,只不过比我多了一样东西---傲慢,或许是他那漂亮的外在衬托,也或许是天生的,那种自信心膨胀的傲慢,让他所到之处,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当然,傲慢不是错误,但一个傲慢碰到另一个傲慢的时候,后果就严重的奥特曼了.这是我虽然没有加入大傻的帮派,也能在他们面前立足的原因之一,我不傲慢,我很亲和.
大傻首先发难,打了一个唿哨,后面几个马仔跟了上去,不远处的黑酷显然没有注意事态的变化,正低头在一片废墟上找着什么.大傻朝马仔们使了个眼色,他左侧的马仔立马冲上去将黑酷围了个半圆,但是右侧的马仔却没动静,大傻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右眼已经瞎了好长时间了,无奈扭头用左眼使了个眼色,右侧的马仔才会意的将一个整圆补齐.
然后大傻咳嗽了一声,一瘸一拐的踱步过去,在离圈外半米的地方站定.此时的黑酷已经抬起头,将包围住他的狗们从左至右挨个看了一遍,最后将目光定在大傻身上,黑酷的目光平静,但平静里有种威慑力,被看过的狗不由自主的躲避他的目光,纷纷低下头,连十几米外的我被他眼里的余光扫到,也禁不住浑身冰冷,汗毛倒竖,像三伏天突然吃了好几支伊利冰工厂.
比黑酷高半头,不可一世的大傻,竟然也呆了一呆,不过只是一瞬间,立马恢复了他狰狞的嘴脸,大傻恶声道:知道这是谁的地盘么?
谁知么字的发音还没完,余音还在挂在大傻的嘴唇边,一道黑色的闪电越过包围圈,将大傻扑倒在地,等大家伙儿回过神来,胜负已近分晓--黑酷将大傻扑倒,紧紧咬住他的咽喉处,而大傻仅仅让黑酷的眼角开了道口子而已.大傻好久没打架了,他习惯于拿自己的淫威吃老本,天天只知道领着几个小弟到大街上调戏良家母狗.而黑酷看起来是个实战派,出手冷静果断,深谙兵法,先下手为强和擒贼先擒王这两条被他用的熟稔无比.
大傻没跟往常一样,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大呼小叫,而是找了个角落呼呼大睡,那条威武的大尾巴被两条后腿夹得紧紧的,大傻那一刻的背影,显得落寞和孤独.同时,大傻的马仔们也在不远处凑在一起交头接耳,兴奋地摇着尾巴.
毕竟,大傻一手遮天的日子过得太无聊了,是该换换新鲜空气了,黑酷一战成名,成则为王败则寇,石沟扛把子的位置应该非他莫属,原本属于大傻的气场也渐渐转到黑酷这边,几个见风使舵的马仔已经跃跃欲试,迫不及待的要讨好新的老大.从当前形式看,黑酷明显是日出江花红胜火,大傻则月落乌啼霜满天了.但是仍有几个对大傻忠心耿耿的,坚定地站在大傻的那一边,其中包括黑里俏,对她这个行为,我很感动.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6-25 08:22:352011年6月21日 星期三 还是阴做狗难,做流浪狗更难,做只会思考的特立独行的流浪狗,更是难上加难。
孟教授客厅墙上有条自己写的横幅,他非常尊崇一个叫老子的人,横幅上写着“道可道,非常道”,看过它的人无不翘起大拇指,夸孟教授好书法。后来孟教授在住院前一个月,写下了“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挂在卧室里。这两句的孟教授都絮叨着给我讲过,道可道那句孟教授说,不是一句两句能解释得清的,所以到现在也不懂是什么意思;后面那句孟教授的原话记不清了,大约的意思是,如果隔壁有条母狗叫春,你不能狗急跳墙过去跟她交配,只能在墙这边干着急,直到老死,也包括鸡在内。当时我听了很生气,感觉这个叫老子的人很狂妄,大傻也常常自称老子,看来这个老子是想对我们狗族和鸡族实行灭绝政策,幸亏老子在当时应该是个没有实权的家伙,没几个人听他的,不然我能活到现在,也实属万幸。
后来我才明白,老子并不是这个意思,他这句话是说,两户人家都养了狗和鸡,两户家中间的土墙很薄,或者压根儿就是用竹子茬的篱笆墙,所以这家的狗汪汪和那家的鸡喔喔每天都打招呼:“早啊!”“吃饭了么?”“下了几个蛋啊?”“哟,双黄蛋啊?!不错不错!”“你家狗崽子打乙肝了么?”“托儿所贵着呢,一个月580,还不包午饭!”“回见了您呐!”等等相谈甚欢,但是他们各自的主人视双方不存在,家里有好吃的都关起门来偷着吃,就算到死也不给对方下白帖子。不像我的前主人李医生,为了显示自己的绅士和友好,第一天给对门送了包大麦茶当礼物,对门过意不去第二天送回来一包普洱,李医生感觉不能让对门吃亏第三天送了只烤鸭,第四天还回来一瓶红酒,第五天。。。。后来,对门就搬走了。
弄明白他的意思以后,我才觉得,老子很伟大,用心良苦,如果人与人之间不交流了,就省很多事,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值得我们狗类借鉴。如果狗与狗之间不交流了,那么大傻和黑酷昨天就不会打起来;如果不交流,大傻就不认识我,他就不会跟踪我,他不跟踪我,我埋好的骨头就会安然无恙;如果不交流,大傻就不会做扛把子,不做扛把子,底下的马仔就可以获得自由,做自己爱做的事。
以上的话是我睡醒后发呆胡思乱想的,没有可倾诉的对象。因为这个圈子里只有我是用脑子思考的,大傻是用拳头和下半身思考的,每天不是剥削马仔们的骨头,就是调戏母狗。至于黑里俏,我不确定她有没有脑子,每天要么是跑到臭水塘边洗个泥浆浴,再用塘底泥做个面膜,要么找些煤块黑泥给自己涂涂指甲油。。。。
傍晚,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我们只好躲进一间尚未掀顶的房子里避雨,隔着雨幕,我看到一天不见踪影的黑酷,从远处向这边跑来,来的还不止他一个。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6-26 01:53:152011年6月22日 星期四 大雨雨断断续续下了一天,已近傍晚,还没有住下的意思。我们的活动范围限制在一间屋子里。黑酷也在屋里面,还有他带来的两位朋友,一黄一白,都是母的。屋里自然分为两派,包括我和黑里俏在内,以大傻为首的几条狗们,和以黑酷为首的黑白黄三条狗,各占屋子的一角,互不跨雷池一步,形成尴尬的对峙局面。
新来的这一黄一白两条母狗,有着截然不同的个性,白母狗跟黑酷仿佛一个模子刻得出来的,差别就是一个黑毛,一个白毛,浑身没有一根别的杂毛,连性格也很相似,一来就冷着个脸,一语不发,只知道盯着趴在角落,盯着地板看,我叫她白默默好了;黄母狗则整一个自来熟加狗来疯,从一进门口就说个不停,语速极快,中间几乎没有标点符号,而且在说话的过程中,还跟大傻这帮里一个朝她打飞眼的癞皮狗问候了一声:“干啥呢大兄弟?”吓得那位赶忙缩回去了,惹起一片哄笑,我暂且叫她黄叨叨。
大傻在众狗的簇拥中,故意选出一个最舒适的姿势躺在地上,一边骂娘一边打呵欠,一副很轻松的样子,但我从大傻的尾巴还夹在屁股后面这一架势看出,大傻仍处于紧张的戒备中,他在防备对面的黑酷。而黑酷一如往常,很平静的闭着眼,趴在地上打瞌睡。而原先几个想投靠黑酷的墙头草,此时正在大傻后面忐忑不安的交换眼神,到底要站在哪一方才合适,一时间屋子里的气氛渐渐凝重,只剩下黄叨叨口沫横飞的自言自语。
此时最轻松的应该是我了,我置身于事外,不必考虑这么多,没有阶级立场,跟哪一方划清界限的困扰,所以我打嗝,放屁,跑出去撒尿,都没人理我,这时候显出了独立的好处。
而从黄叨叨的叨叨里,得知他们是从山那边过来的,山那边也被拆成废墟了。说到山,我有必要描述一下石沟的周边环境。石沟西边是一片山丘,叫虎山,李医生曾带我去爬过,山上有一半是墓地,密密麻麻的立着一片石碑。山脚下有片小型的水塘,一条沥青路从山上下来,往东延伸,交叉到一条繁忙的路,叫重庆中路。沥青路的左侧是一片住宅区,住宅区下边是菜园,菜园边上就是黑里俏流连的臭水塘,右侧是如今已成废墟的别墅群和农贸市场,别墅群后边是石沟公园,有几座凉亭,一个小型广场和一个面积稍大点的人工湖,那里是猫族们的地盘,我偶尔吃饱撑着了会过去溜溜弯,平时很少涉足。
这时,一直闭着眼的黑酷突然抬起头,用一种很无理的语气对我们说:“我们就在这里呆几天,过几天马上走。”
昨天听黄叨叨说,他们是从山那边过来的,那边是一片小高层,拆迁了,准备盖别墅。石沟这边别墅拆了,要盖高层。早知道这样的话,两边的居民换过来不就成了?人类到底在瞎折腾什么?瞎折腾也无所谓,请不要牵连到我们狗类,这些无家可归的!
我之所以留在石沟,是还抱有一点希望的,希望新房子建成后,有好心人能收留我,相信其他留在这里的狗大多数也抱有这种想法,所以,条件虽然艰苦,我们还是颇能苦中作乐的。
我是一条道地的柴狗,因为太道地了,所以很普通,因为很普通,所以没有特点,放在芸芸大众中,我很快就被湮没了,所以人们对我的兴趣不大。而值得重视的是,人们对外国狗情有独钟,外表漂亮或俊朗,皮大衣时髦或个性,家世显赫或纯种,这些都是我不能比的。
但是我无比讨厌这些抢我们饭碗的夷狗,靠外表吸引人的注意,肤浅!光听名字就知道没品位,像有种叫什么鸡娃娃的,竟然在狗身上冠以鸡的名字,那简直是对我们最大的侮辱;沙皮?听着就牙碜!还有一种狗光听名字就恶心,竟然叫拉不拉得多,个人以为,拉不拉得多关键要看他的饭量,吃得多,才拉得多。难道饭量小的狗要叫他便秘么?笑话!!
一只苍蝇,停在黑酷眼角尚未结痂的伤口上用餐,黑酷摇摇头把它赶开,继续趴下睡觉。自从昨天黑酷开了金口以后,大傻显得无比轻松,既然不是来抢地盘的,就不是他大傻的敌人,所以,大傻一反常态,走到黑酷身边套近乎。
假如大傻是人,想跟同样是人的黑酷套近乎,程序一般是这样的,通常会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踱步到正在树下蹲着的黑酷身边,也蹲下,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红塔山,或者是高档点的玉溪,弹出两支,递给黑酷一支,自己叼一只,然后给黑酷和自己点上,最后才打开话匣子套近乎。
可惜大傻是条狗,所以大傻叼着一块骨头走到黑酷身边,将骨头丢在黑酷眼前,执行上述的套近乎程序。不过那骨头看着有点眼熟,妈的,大傻又把我埋好的骨头找出来了,大傻朝我挤挤眼,坏笑了一声。
黑酷皱了皱鼻子,睁眼看了看骨头,把头别过去,继续闭眼打瞌睡,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大傻吃了闭门羹,也不生气,涎着脸媚笑道:“兄弟,你准备要在这里呆多久啊?”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6-27 22:26:052011年6月26日 星期日 阵雨转阴清晨,我到虎山上散步,行至山腰,忽然山顶密林处传来呼救声:“救命啊~~!救命啊~~!”仔细一听,好像是位女子,我不由得加快了步子,冲上去看个究竟,但跑了没几步听见呼声甚急,怕那女子有什么危险,于是施展轻功“草上飞”,只听biu~~的一声,三米多高的松树柏树已尽在我脚底,飞了没一会儿,我就看见一个白衣女子绑在了一棵树上,旁边一个虬髯大汉正准备对她欲行不轨,我大喝一声:“住手并住口!”伴随着一个紧急降落,我pia的一声施展了五体投地的招式,稳稳地降落到地面上。
我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虬髯大汉转过身来,原来是个独眼龙,一个黑眼罩扣在他的右眼上,独眼龙朝我嘿嘿一笑:“臭小子,少管闲事!”白衣女子在旁边哭喊:“香帅,救我!”
我摸了下鼻子,冷哼一声:“光天化日,和谐社会,怎容得你这种无耻之徒做俯卧撑?!”独眼龙大怒,一个“恶狗扑食”向我冲过来,我施展“好狗不挡道”轻轻避过,他接着来了个“黑狗掏心”,我用“野狗三抄水”轻巧的避开,你来我往拆了好几十招,白衣女子已经打起了呵欠,我一看不能恋战,立马使出绝技“降狗十八抓”,独眼龙应声中招,仓皇向山下逃去。
我解开了绳子,白衣女子立刻投入我的怀中:“感谢香帅出手相救,小女子愿以身相许。”这时一阵香风扑面,女人特有的体香侵入我的鼻子里,我不由得心神旌荡,背景乐同时响起“带一点不经意,笑声总也带一份狂,趁着桃红李白野花黄,且香他一香...”
突然,树后闪出一黑衣男子和一个黄衣妇人,黑衣男子朝我们怒目而视,白衣女子惊呼:“大哥,大嫂。。。”黑衣男子跨前一步怒喝:“妹妹,你不能跟他在一起!”白衣女子:“为什么?他刚刚救了我的性命,我愿一辈子跟着他。”黄衣妇人絮絮叨叨的说:“哎呀,妹子,婚姻大事怎能儿戏一般,再说这大兄弟整一个无业游民,无房无车无五险一金,你跟他会受苦的。”我心头火气,将白衣女子护在身后:“只要我们两情相悦,就算光啃骨头干咽沫我也心甘情愿,管你哥哥嫂子,照样揍你个小舅子。”结果小舅子大怒,张开满是尖牙大嘴,向我的咽喉扑来。。。。。
于是我就吓醒了,睁开眼,黑里俏正含情脉脉的望着我,两个爪子绕着头上的毛,羞答答的说:“孟子哥,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么?”
我承认,我这几天脑子里想得都是白默默,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呵,从她来的那一天起,我就被她吸引住了,因为没见她说一句话,感觉她很神秘,古语说得好,沉默是金,西方的古语又说,沉默的女人更吸引男人。我相信我们这帮流浪狗的心都被她带走了。
大傻没有从黑酷那里得到任何消息,所以黑酷什么时候走是个未知数,奇怪的是他们三个每天都要消失一段时间,傍晚的时候才回来,神神秘秘的,我这时候反倒不希望他们走了,不过想到他们最终还是要走的,心里不由得泛起一丝惆怅。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6-28 16:07:33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阴如果人类的语言是世界上最优等的,那么我们狗类的语言更是宇宙无敌的。我们的语言有点类似于古汉语的文言,讲话的同时配以身体语言和表情做辅助,言语简单而语意深刻.比如,汪这个词,既是名词,又是动词,也是形容词和副词,还是语气助词和感叹词。翻译个句子:白默默真是个销魂的母狗啊!翻译成狗语就是: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这是赞美的话,同时配合摇尾巴.再翻译个句子:大傻真不是个玩意儿,老是偷我的骨头!翻译成狗语就是: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这是发怒时说的话,要把尾巴竖起来,胸腔还要发出咕噜噜生气的声音。这是我唯一感觉比人类有优越感的地方。
人类的语言含混不清,没有气势,说起话来绵软无力,而且同样是一个词,受众却往往有不同的反应,容易让人困惑。
李医生就曾经让我困惑过一次,他对她母亲说了一句:“你这个狗东西!”李医生的母亲听完以后默默地走进自己的卧室,过了一会,在房间里哭起来,不久,李医生进了自己的卧室,跟房间里的女主人嬉闹,期间女主人蹦出一句:“你这个狗东西!”李医生听了竟然哈哈大笑起来,当时我正趴在客厅里,一会儿听听这个房间的哭声,一会儿听听那个房间的笑声,困惑万分。
我好久没看电视了,以前还能跟着李医生看看新闻,关心一下外面的世界,但是现在看电视对我来说是一种奢望。
我目前获取信息的途径就是听狗们聚在一块儿吹牛,或者是趴在道边的树下,听路人传播的消息,早晨是听不到消息的,因为路人都嘴巴紧闭,急匆匆的低头赶路,去重庆中路上挤公交,有的人嘴里还塞着油条或 ,顾不得说话。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6-28 23:29:50题外话,今天下午下班,收到一条短信,是老婆发来的:我是白默默还是黄叨叨啊?我回过去:白叨叨。 老婆又回:滚犊子!(接上节)
最佳收听新闻的时间是下午,下班的时间,人们三三两两的往家走,路过菜摊水果摊,买点菜回去,碰到熟人就停下来,说的可不是国家大事而是家长里短,人们常说的小道消息小道消息,应该就是出典于此,不过传播小道消息的人群仅限于中年妇女,那些平日里在写字楼里上班的红男绿女们,下了公交以后个个脸色苍白,无精打采,路都懒得走,哪儿还有心情传播小道消息啊。
我是一只很勤奋的柴狗,我都是把别人啃骨头的时间用在听小道消息上了。 有一对主妇从我面前走过,边走边说,主妇甲:“哎,你是不知道,隔壁老王头是个老流氓,我那天亲眼看见他在阳台上啊,用铁钩子偷楼上的内裤。”主妇乙:“可不是么,我也听说了,真是个变态。”主妇甲:“这还不叫变态,有一天,他拿着一个嘚啵嘚啵嘚啵啊,后来就嘚啵嘚啵嘚啵了。。。”由于渐行渐远,她们俩的对话内容听不太清,出于对知识的渴求,我便跟在她们后面,想弄清楚老王头到底怎么个变态法,结果被她们发现了,停下话头对我怒目而视,我急了,对她们说:“别停啊,老王头到底干啥了?”但是她们听不懂狗语,传到她们耳朵里的只是汪汪两声狗叫,于是我的屁股挨了一个石头子,疼得我直呲牙。在需求知识的过程中,有时候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接着我把注意力放到刚放学的三个中学生身上,他们都穿着白色的校服,其中一个还叼着一根烟,跟其他两位说:“哇塞,前面那妞儿好辣啊!”我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到前面有一个穿丝袜高跟鞋的OL。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哪个地方辣了?对于辣这个词,我是很有发言权的,这是一段恐怖的回忆。
那是在李医生家的时候,来了几个朋友作客,席间,李医生对他们神秘兮兮地说:“给你们看个好玩的东西。”说完一把把我拉过来,用手蘸了一点红红的粉末状的东西,抹到了我的屁眼上。瞬间我觉得一股灼热的痛感在菊花处爆发,疼死我了,我当时唯一的办法就是用舌头把那些红粉末舔掉,于是扭头追我的屁股,屁股虽然近在眼前,我的舌头却老是离屁眼有两公分的距离,于是我不停地追呀追,后果就是我这种团团转的行为赢得了李医生客人的哄堂大笑,李医生还录了下来发到网上去了。
从回忆中撤回来,我又看了看走在前面那位OL的屁股,扭来扭去的,越看越像屁眼里抹辣椒面了,真搞不懂了,现代的人都喜欢自虐。
天黑的时候,黑酷,白默默,黄叨叨三个又出现了,不过我听到一个惊人的消息:黑酷被人打伤了,还没等我震惊完,接着又一个惊人的消息:黑酷因为袭击人,被人打伤了。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03 16:10:37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阴黑酷后背上有一道七八公分长的刀口,暗红色的血液从伤口处渗出,与背上的毛混到一起,形成一绺绺干的血痂,未干的地方聚满了苍蝇,这道伤口给黑酷破了相,黑酷的魅力大打折扣。因为黑酷的嘴够不到背上,所以**伤口的工作由白默默代劳,白默默沉默而又认真的给黑酷舔着伤口。
不远处,大傻指着黑酷,语重心长的对手下们说:“看到没有?伙计们,这就是跟人斗的下场!得罪谁不行?偏偏得罪人!”然后一指自己的右眼:“我当时也是年少气盛,谁都不服,结果右眼被人弄瞎了,这就是血淋淋的现实啊!唉!”说完紧跟着一声长叹,旁边的小弟们纷纷以崇拜的眼光,瞻仰着大傻的右眼。
当大傻得知右眼瞎了并没有动摇其老大的地位,反而衬托出其行走江湖的阅历,于是便默认了这一事实,还时不时拿它大做文章,吹吹牛皮。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04 15:23:14(接上节)其实狗类袭击人已经屡见不鲜,没什么好讲的,但在这个将雨未雨的烦闷天气里,我静下心来,慢慢推理黑酷为什么会袭击人。人类大概都有禁忌的词汇,比如胖子忌讳“猪八戒”“大白猪”“大象”等一切形之相若的名词,瘦子忌讳“瘦猴”“竹竿”“锥子腚”,秃子忌讳“电灯泡”“中央包围地方”,斜视的忌讳“偏见”,瘸腿的忌讳“哪里不平哪有我”等等很多,听到忌讳词的人,轻则面红耳赤,郁郁寡欢;重则暴跳如雷,自寻短见。李医生忌讳别人叫他“小白脸”“吃软饭的”,就连温和的,待人以礼的孟教授,也有禁忌,因为孟教授没有结过婚,所以最讨厌听别人叫他“老光棍儿”,只要听到这个词,孟教授准会暴跳如雷,后来又升级了,只要听到单独的“光”和“棍”他都会神经过敏,有一次大夏天的晌午,孟教授热的受不了,跑到小区小卖部买雪糕,老板问:“吃什么样儿的?”孟教授:“都行,越凉越解渴的越好!”“那来支老冰棍儿吧。”只听“啪”一声,老冰棍儿摔在老板脸上,孟教授跑了。
我们狗类也忌讳,比如大傻忌讳“一目了然”和“铁拐李”,黑里俏忌讳“无脑儿”,尤其是我,最忌讳别人叫我“刘德华”,所以你们以后见了我,千万不要叫我刘德华,千万不要,停!不要!停!不要停。。
我罗嗦了这么多,就是想证明,黑酷是不是也听到了忌讳的词,脑子一时短路,袭击了一个路人呢?
路人的意思就是在路上走的人,他根本不认识黑酷,或许这个路人赶着去收账,或许赶着去泡妞,或许赶着去打架,又或许哪里也不去,纯粹是打酱油的,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路人恰恰有一把开刃的宽背砍刀,这把砍刀
要想知道答案,只有自己去寻找,从黑酷和白默默嘴里是捞不着答案的,他们的嘴巴都闭得太紧,看来只能从黄叨叨下手了。于是当黄叨叨离黑酷他们稍远些的时候,我假装散步,溜达到她身边。
不过黄叨叨讲的完全推翻了我的看法,从她支离破碎的话里,我听到了一个恐怖的,关于复仇的故事。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04 16:51:18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 阴 闷热无比孟教授家里有本小说叫《遥远的仇恨》,让我印象深刻,讲关于人,狼和狗之间的恩怨情仇的事,此外孟教授还给我讲过《木匠和狗》的故事。一个木匠干了一天累活,收工后,买了瓶老白干和一斤猪头肉,准备晚上好好吃一顿,突然邻居家起火,木匠赶去救火,回来以后,桌子上的酒还在,肉却不见了,木匠除养了一条黑狗外,再没有其他人,木匠气不打一处来,自己辛辛苦苦累了一天,本来想喝点酒吃点肉消遣一下,却被你这个狗东西吃的一点儿不剩,木匠越想越气,抄起棍子来把狗打昏了,气头上的木匠一口气喝光整瓶的白干,昏睡过去,醒来就不见了黑狗的影子。直到一年后的一个午后,木匠在家躺床上睡午觉,朦胧中感觉有东西推门进来,眼睛睁开一条缝,看见他养的那条黑狗又回来了,嘴里衔着一根玉米秸,拿玉米秸丈量了一下木匠的身体后就转头出去了,木匠不解,尾随其后,一直跟到一片树林里,黑狗将玉米秸放下,开始刨坑,一边刨,一边叼起玉米秸量一下。木匠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条狗是在给木匠挖坟墓。
因为这个故事是人写的,所以结局是,那条黑狗自掘坟墓,被木匠埋了。我感觉里面有个疑点,凭什么木匠回来发现肉不见了,就断定是狗吃的呢?我承认虽然一听猪头这两个字就开始流口水,但野猫也很喜欢吃啊,洞里的耗子也很喜欢吃啊,为什么就先入为主的怀疑狗呢?或许是狗顺从惯了,而人也享受这种顺从惯了。如果让我写,爱好和平的我就会这样描述:在黑狗挖坑的时候,良心发现,为自己的丑恶行径忏悔,伤心落泪,这时候木匠会现身,双方深情相拥,然后坐下来开个圆桌会议,双方搁置争议,黑狗对木匠敲它一棒子的事持宽容态度,而木匠对黑狗偷吃猪头肉的历史一笔勾销,双方就某项合约达成一致,最后会议圆满成功,大家共奔前程。
黑酷跟上述的黑狗复仇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结果相同,黑狗被埋掉,黑酷被砍伤;复仇原因不同,黑狗是为了尊严复仇,因为木匠不分青红皂白就迁罪于他,这是种侮辱;黑酷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复仇,因为砍伤他的那个人吃掉了他的孩子,这是种什么呢?我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我愤怒的全身在发抖。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05 15:30:30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 阴 持续闷热在讲这个故事之前,我有必要说明一下黑酷,白默默和黄叨叨的关系,其实我前面变成楚留香的梦境中也提到过,黑酷和白默默是兄妹关系,黑酷和黄叨叨是夫妻关系,白默默和黄叨叨是妯娌关系。我的梦惊人的应验了他们的关系,也就是说,我有很高的几率会变成楚留香,但我有点后悔,应该梦到是肉联厂厂长才王道,帅有个屁用!为了让这个故事情节通顺,我会以黑酷的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在我们还小的时候,父亲就告诉我,这是个残酷的,弱肉强食的世界,没有公平,也无谓正义,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比别人残忍,不能同情弱者。我父亲后来年老了,被主人卖进了狗肉店,我有次经过店门口,看见父亲被扒了皮,倒挂在橱窗里,旁边写着“鲜狗肉出售”,那幕情景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所以,父亲的死,为他说过的话做了最好的注解。从小我们就不知道母亲的去向,所以父亲死后,只剩我和妹妹小白相依为命,还好当时尚小,主人只是觉得好玩,还没有要把我们卖掉的打算,所以我在忐忑和疯狂中度过了两年的青春期,这两年里,只要主人有一点风吹草动,我就会立马准备逃走。直到后来我遇见了阿黄,事情才起了变化。
阿黄是主人家附近工地上的一只母狗,我在跟其他野狗打架时遇见的她。缘分有时候挺好笑的,谁也不会想到我会喜欢上她,附近的狗都知道我是省话一哥,打架的时候最狠,说话的次数最少,而阿黄则明显是个话痨,一天下来都没见她的嘴停过,就这样我们毫无理由的相爱了。
阿黄一下子生了三个崽子,老大黄黑的毛,老二黑黄的毛,老三浑身上下黑油油的,简直是我的翻版,所以深得我的喜欢,我曾经觉得我是最冷酷的机器,心如铁石,可一看到他们那憨态可掬的样子,我感到内心最深处的冰冷在渐渐融化。
我忐忑不安的带阿黄他们回到主人家里,我想主人应该不会收留这么多的狗的,但我还想试一试,因为我的孩子们太小了。出乎我的意料,主人很欣然的留下了我们,但如果我知道会是这么个结局,打死我也不会把他们推向火坑。
作者:连蒲双清时间:2011-07-05 15:37:20就是狗的那点事呗举报30楼赞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08 23:59:28(接上节)日子没过多久,主人家里来了一个秃头的胖子,主人对他毕恭毕敬的,言谈中听出好像是主人的领导,秃头一来就对我三个孩子显示出极大的兴趣,围着他们不停地打量,走的时候,满意的对主人点了点头。
我感觉事情不妙,刚想叫上阿黄和小白,准备逃跑,但是一切已经晚了,主人把我的孩子装进铁笼子,拎着要出门,阿黄死死地咬住他的裤子,结果重重的挨了两脚,我和小白也拦住主人苦苦哀求,但主人似乎是铁石心肠,无视我们的存在,最终还是把他们带走了。
从那以后,阿黄就得了失心疯,比以前更爱唠叨,但是唠叨的支离破碎,颠三倒四。刚开始我始终相信,主人是把孩子们送给了他的上司,而他的上司喜欢养狗,既然是他的上司,生活条件肯定好于主人,即使我们骨肉分隔两地,只要他们活的好好的,也是个不错的归宿。而既然是主人的领导,那么肯定还会再来主人家,等下次再来的时候,我会跟踪他,到时候就会见到我的三个孩子了。
但事情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主人家突然拆迁,把我们抛弃了,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主人新的落脚点,也就是石沟,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石沟呆了几天后,终于等到主人的领导再次光临,顺藤摸瓜,我们跟踪到了主人领导的家。
主人的领导住在一处很高档的平房里,我的三个孩子,一个黑黄,一个黄黑,一个最像我,通体全黑,如今全部变成同一种颜色---白色,剥了皮的那种白色,跟我父亲倒挂在狗肉店的那种白色,分别装在三个广口瓶里,被酒泡着,摆在酒柜上。主人的领导正得意的举着酒杯,对客人介绍这种童子狗泡酒的效果,如何如何补肾,如何如何壮阳,如何如何金枪不倒。
每次我想起那一幕,就有两股力量在我体内冲撞,一种是彻骨的悲痛,一种是疯狂的兴奋,就是从那一刻起,我萌生了复仇的念头。第一次,我撕掉了主人领导的小腿上的一块肉,吞了下去,第二次,我背上被主人领导砍了差点致命的一刀。从目前看,我们打了个平手,但是现在,我是为了复仇而活,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一切阻止我的力量都要消失,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要把主人领导撕成碎片。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09 00:59:01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 大雨我们狗类有些固有的习惯,是改不掉的,比如吃不完的粮食就会埋掉,以备不时只需,这是老一辈的光荣传统,是好习惯。但也有一些习惯好坏的性质无法区分。
比如主人出远门,忽然回来,那种高兴的心情无法形容,只好围着主人团团转,并撒尿庆贺,庆贺完以后,地面上仿佛完成了一副梵高的《漩涡》;比如正趴在地上睡觉,忽然听到狼嚎,吓得撒了一泡尿,结果发现是电视里发出来的声音,无奈,撒泡尿掩饰一下尴尬;比如路上碰见一个美妞儿,想泡她,走到她面前,故意撒一泡颜色深黄气味浓郁的隔夜尿,以显示自己雄性荷尔蒙的充足。所以我发现,我们狗类无论做什么事,总是以一泡尿来作个结尾,就像人类写完信,末了加个“此致敬礼”一样。
人类也有一些无法确定性质好坏的习惯,比如,吃狗肉。这个习惯的拥护者和反对者的群体都很庞大,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一切皆有可能。“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这些话听了会让我毛骨悚然。
尽管如此,我听到有人把黑酷的孩子扒光皮泡酒喝,在这个大热天里竟然连续打了四五个哆嗦。我从黑酷那癫狂的目光中获悉,黑酷疯了。当一条狗疯了的时候,也离死亡不远了。
今天下大雨,我们又聚在同一间屋子里,气氛比上次缓和些,大傻在给我们开会,内容是关于石沟几个垃圾坑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以及石沟周边环境安全会议。一只杂毛狗站起来发言:“老大,石沟公园的老歪越来越不给你面子了,前几天老跑到我们地盘上抢食吃。”
老歪是猫族的首领,虽然我们狗跟猫天生不对付,但是两大族类的CEO还是经常友好往来的。
作者:香语心情时间:2011-07-09 01:38:46呵呵,不错,等待下文。举报34楼赞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10 22:35:30(接上节)杂毛狗的话题显然点到大傻的心坎里,大傻兴奋地咽了口唾沫,清清喉咙,准备讲话,不过大傻的前主人酒后经常骂娘,这一点严重影响了大傻的发言水平,各类生殖器官常挂在嘴边,以下暂用圈圈代替。“老歪这个圈养的,他圈了个圈的,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圈了个圈,我已经很给他面子了,别圈圈的给他脸不要脸,他们猫类算什么东西,自古以来,猫就是我们狗的奴才,现在倒好,骑到我们脖子上拉屎了,还有你们几个圈了个圈的!”大傻用爪子虚点了狗群中的几只狗,被点的狗立马低下头,“成什么体统?母狗都死光了么?跑去和母猫谈恋爱,这叫什么你知道么?这叫。。。”大傻一时想不起来,朝我求助了一眼,我附在他耳后跟他讲了。大傻立马道:“这叫你懂不懂?圈了个圈的!”被训的几只狗面红耳赤,拿爪子挠地。“母狗不够。。。”狗群中不知谁嘟囔了一句。
“母狗不够你们不会同性恋么?同性恋现在是合法的了你个圈养的懂不懂?圈了个圈的!”大傻火了,提高了声调:“兄弟们都给我听着,今天我们就要给他们猫一点颜色看看,现在跟我冲出去,踏平他们的老窝!”众狗们被大傻一阵狂轰滥炸弄晕了,估计现在满脑子都是圈圈,最后一句倒是都听明白了,立马聒噪着冲了出去,不过大傻显然动员的不是时候,冲出去的狗们接着狼狈的缩回来,因为外面的雨不仅没有停,反而越下越大。
正乱着呢,一直没说话,趴在角落里的黑酷站起来,朝我们忽然来了个媚笑,露着白森森的牙齿说道:“我去!”说完一头扎进雨里,狗群里一阵寂静,大家面面相觑,显然被黑酷的笑给镇住了,与其说是惊讶,倒不如说惊吓形容的准确,因为从来没见过黑酷笑过,笑的是那么的诡异。
过了一阵子,雨声中传来一阵猫的惨叫,惨叫中夹杂着一阵凄厉的笑,屋里众狗们都听出来了,笑声是黑酷发出来的,又过了一会儿,黑酷湿淋淋的冲回了屋子里,屋里一阵骚乱,大家都看到,黑酷嘴上正叼着一具猫的尸体,正是老歪。雨水已经完全打湿了黑酷的身体,黑酷把嘴里的老歪丢在地下,抬头朝我们又是一个媚笑。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12 12:01:20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可雾的恶这几天雨停了,本来想晒晒快发霉的皮袄,没想到却起了雾,雾气被阳光一照,灰蒙蒙的罩在大地上,形成了所谓的桑拿天,在这样的天气里,发霉的皮袄接着就该发馊了。shit!
黑酷终于彻底疯了,那晚他一出手就把老歪咬死,当时的情形一直是我心底的梦魇,相信在场的狗们也是如此。虽然老歪只是我这部日记的一个死跑龙套的,出场就是一具死尸,但表现的相当出彩,那暴起的眼珠,瘫软的身体,嘴角的鲜血,足以角逐本届奥斯卡最佳群众演员奖。
大傻最近提不起精神,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毕竟在他的地盘里,出现了危险品,虽然帮他除掉了抢地盘的猫族老大,但这个危险品是不可控的,像一颗随时可以爆掉的定时炸弹。而黑酷这两天的表现也让我们觉出他的危险性,黑酷一反往日的面无表情,见到我们每一条狗,都会红着眼将嘴一咧,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和鲜红的舌头,努成一个夸张的笑脸,跟我们打招呼,够瘆人的。所以有的狗动了逃离石沟的念头。
我这几天突然悟到孟教授墙上挂着的“道可道,非常道”的含义,这缘于我有次要到湖边喝水,发现了条近道,只不过被一棵长得像弹弓叉子的树挡着,我的身材刚好能穿过这树杈的空隙,于是我瞄准这个空隙一跃而起,但是很悲剧,树杈中间结着一张蜘蛛网,全网我脸上了,这还没完,刚一落地,我的前脚插进了一坨大便里,这还不是结局,我抬起脚将臭烘烘的大便甩掉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马蜂窝,最后的结局就是我将整个身子泡在水里才躲过马蜂们的攻击。以后我每次经过那个树杈,即使我看清楚了上面没有蜘蛛网,我也宁可绕远路,也不敢以身试险。所以,“道可道,非常道”的意思就是说,你以为那是条道儿,其实根本就不是条普通的道儿,如果你贸然走这条道儿,那么你很有可能就着了道儿。
下午不知道怎么回事,别墅的废墟旁边围着一群人,人群里有个人扛着一台外表黑呼呼的,像风箱似的笨家伙的物事,另外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根甘蔗似地物事,正对着那台风箱喋喋不休,走近了一看,原来是记者在做采访。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12 18:13:34(接上节)那个记者是位妙龄女郎,从我看她第一眼起,就有股不祥的预感,因为她那抹成猩红色的嘴唇,以及白过了火,发出蓝莹莹光芒的牙齿,像极了疯掉的黑酷,此时她正对着摄像镜头说:“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夜不在线,我是外景记者小duang,昨天接到群众举报,最近发生多起被流浪狗咬伤事件,并反映在石沟附近有大批流浪狗聚居,附近的居民担心会受到袭击。本台接到举报后,向有关部门反映,引起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的极大重视,立即命令有关部门的下属有关部门处理此事,此时也引起下属有关部门的极大重视,立即组织出动三十名人员,成立打狗办小组,下面请打狗办小组长Piang组长汇报此时的进展。”
女记者身后闪出了一位黑脸壮汉,他整了整头上的大檐帽,操着铿锵有力地音调说:“在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的领导下,在下属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的指导下,我们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已经将这条疯狗人道击毙,请看。。。”
黑脸壮汉身后呼啦闪出四个跟他同样装束的大檐帽,一人一角抬着一个大网兜,我仔细一瞧,却是黑酷,只见他侧躺在网兜里,血红的双眼,失神的望着天空。
“另外。。”黑脸壮汉手一挥,四个大檐帽呼啦一声退下,“为了继续保护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我们打狗办会继续努力,将全市的流浪狗一网打尽。”
“然后。。”黑脸壮汉将铿锵有力调频成磁性温柔,“我们会将捕到的流浪狗们,送交动物保护协会,因为狗也是有生命的。”话音一落,壮汉后面的人群发出暴风雨般的掌声,采访圆满结束。
黑脸壮汉突然发现了不远处的我,立马大呼:“这里还有一只漏网的,抓住它,别让它跑喽!”后面的大檐帽们轰的一声向我冲来,我感到大事不妙,立马转身,撒开爪子跑起来,可是没跑几步,就感觉到屁股上一阵刺痛,心想中招了,果然没跑几步,我感觉双眼发沉,四肢酸软,终于,我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13 22:40:05《柴狗历险记》是《柴狗日记》的续集,如果不明剧情的朋友,如果把这部小说比作一款游戏,那么《柴狗日记》就算是主人公的养成期,而《柴狗历险记》则是闯荡江湖的过程。故事继续延续日记里的风格,希望在接下来的故事里,能够与各位朋友很好的互动,欢迎各位回帖,每回必复,谢谢!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13 22:41:10第一部 都市狂想曲1如果我们狗类也相信轮回的话,那么我死后,应该会投胎的。
眼前一片白茫茫的雾霭,此刻我心里有点小激动,太棒了,保不齐是到天堂了,幸亏不是黑漆漆,那只能是下地狱了。正胡思乱想间,眼前一晃,出现了一个白衣老头,他的身后两侧还飞着两只鸟人,正和蔼的望着我,看到他后我一阵眩晕,小心翼翼的问:“贵姓?”老头笑着回答:“免贵姓上。”
传说中的上帝和天使就在我眼前,我的眩晕感更重了。上帝从左边宽大的袖子里掏出一本册子,像是账本什么的东西,又从右边袖子里摸出了一副老花镜,架在鼻梁上,然后食指蘸着唾沫翻开册子,眼睛一会儿从镜片里看册子,一会儿又越过镜框看看我,最后迟疑的问:
“Sorry!”上帝有点尴尬,连忙从袖子里掏出一顶奇怪的帽子戴在头上,帽子前后各有一排屁帘儿,帽子太小戴不稳,所以一头一根绳子,上帝把绳子系在下巴,接着脱下白袍子,露出里面的黄袍,身边的鸟人也突然变成了威武的金刚,分立在左右,左边的横眉立目,朝我哼了一声,右边的则慈眉善目,朝我哈了一声算作打招呼。
这时候,左边那名金刚朝我喝道:“呔!大胆狂狗,见了玉帝也不下跪。”我心一慌,双腿一软,干脆趴下了,左边金刚又要发怒,玉皇大帝忙止住了,小声道:“先这么地吧。”
楼主:sean541时间:2011-07-13 22:43:30(接上节)我眼前的这位玉皇大帝先生,变戏法似的,将原先手里的小册子变成竹简式的卷轴,只见他将卷轴慢慢展开看,突然脸色一沉,斥道:“大胆贼狗,竟然冒充良狗混入天庭,来呀!给我打入十八层地狱!”身边的哼哈二将立马冲过来把我押住。
我急了,大呼:“冤枉啊,我何罪之有?”玉皇大帝冷笑道:“这文书上写得清清楚楚,你这一生,犯下无数的错误,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像你这样的罪狗,是没有资格上天的。”“别介啊,你倒说说我的罪行,让我心里也好有数啊。”
玉皇大帝有点不耐烦,又把眼镜戴上,眯起眼看,边看边念:“某年某月某日,罪狗孟子在一棵名贵的狗尾巴草上撇尿,致其活活被烧死。”“某年某月某日,罪狗孟子将刚要变成知了的知了龟先生一口吞下,一个鲜活的小生命瞬间夭折。”“某年某月某日,罪狗孟子偷看白默默女士洗澡。。。”
“够了!”我冷笑道:“这些错误都是平常人能都犯得小错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押着我的哼哈二将听了大怒,喝道:“大胆,敢对玉帝如此无礼,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慢着!”玉皇大帝制止了哼哈二将:“不要卤莽,我们要以德服狗,注意精神文明建设!”哼哈二将这才作罢。玉皇大帝不服气的继续将卷轴往后翻,终于在最后发现了新大陆,兴奋地对我说:“这一条足以将你打入十八层地狱,请问罪狗孟子,你有狗证么?”
听到最后一句话,我如五雷轰顶,耳边不断盘旋着这句话:“请问你有狗证么?问你有狗证么?你有狗证么?有狗证么?狗证么?证么?么?么么么么么。。。。”
同时玉皇大帝的脸也在我眼前旋转,由慢到快,转啊转啊,接着由快到慢,转啊转啊,最后不转的时候,玉皇大帝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带着大檐帽,穿着制服,看着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大檐帽面前围着一群人,大檐帽正不耐烦的问他们:“你有狗证么?你呢?你有狗证么?没狗证回去办去!都听着!有狗证的人才能领狗,没有狗证的抓紧去办,不然这么多好狗,一会儿功夫就抢光了。”
这时我才发现我被锁在一个围着铁栅栏的笼子里,不光我自己,笼子里同时还有几十条狗,有认识的,都是石沟的狗们,有不认识的,都是陌生的面孔,大傻也在这里面。奇怪的是,栅栏外的人们,没有围着我们,而是围着另一个笼子在看,我从人缝中瞅到,黑里俏在另一笼子里,还有白默默她们。
(本期话题,大檐帽为什么把孟子和大傻他们跟黑里俏和白默默她们隔开呢?答案下节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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