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7日讯 (记者 薄晨棣) 新型生鲜超市盒马鲜生在北京开业不久,就被发生了盗窃案。今年8月,张某先后两次在丰台区大成路翠微百货盒马鲜生超市内窃取茅台600519股吧)酒,后被抓获。9月7日,丰台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张某为北京人,案发前就职于某网络公司。2017年8月2日,张某在丰台区大成路翠微百货盒马鲜生超市酒水区,将两瓶43度飞天茅台酒偷偷放入自己的背包中,结账时仅付了超市中所拿面包的钱,未被发现。8月13日,张某故技重施,将超市售卖的两瓶53度飞天茅台玫瑰金放入背包,在给葡萄等商品付款后,试图离开超市时,被超市保安拦截并报警。经鉴定,张某所盗茅台酒价值人民币5474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称,2017年对自己来说是非常艰难的一年,生活上,与妻子离异,见不到年幼的孩子;工作上,投资失败,欠下债务。心情十分压抑的自己便做出了盗窃行为,触犯了法律。心理压力大可以有很多种方式排解。法律是庄严的,大家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不要像我一样,吞下自己种的苦果。”张某说,“希望能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丰台法院对本案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张某此次犯罪系初犯,无前科劣迹,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涉案财物已起获并发还被害单位,故对其从轻处罚。因此,丰台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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