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刚开始看这个问题的时候觉得很搞笑,郭德纲于谦两人的相声在各大网络平台上好像早就已经“泛滥成灾”了。这又要怎么算,好像也没?太多了,根本算不清吧?
但后来仔细一想,好像有也有道理,毕竟这些相声作品都是人家的原创作品。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是应该有视频版权的。不管算清算不清,都是应该算。还有就是那种纯粹做视频剪辑的,无论你剪辑的是长视频还是短视频,在网上发布,如果有收益的话,是应该让人家知道,并给人家分成的。
不过郭德纲针对类似的问题,郭德纲好像也就注意到了,而且他还曾多次就此“调侃”过观众,说很多观众最初收听和观看他们的相声,大多可能就是在网友们发的视频里。还说这些人也从来没有给他说过,也没有给过的钱。当然,这些都是他在综艺节目中说的。现实中他也没有真正管谁要过钱。
从中也看出他是不计较这些的,只是调侃一下节目气氛而已。其实这也正是郭德纲的聪明之处:虽然说这样的视频观众看的人越多,表面上对两人的损失也很大。但实际上它也在客观上帮郭德纲和他的德云社做了一种很好的宣传,这也是他早期走红的原因之一。所谓舍得舍得,可能就是这个道理吧?有舍才有得。
当然,也有网友觉得如果郭德纲真的想从中得到分成,那还是很不错的一笔不少的收入,而且以他和于谦现在的影响力来说,那就是可以躺着赚钱了。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早就声明过了,不会计较这些的。而且老郭也多次在舞台上说过,现在的自己就是个WiFi,谁赶上了都会蹭一下。
不得不说,郭德纲不愧是德云班主,说话不仅大气还非常的幽默搞笑。那么大家对郭德纲的做法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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