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段子五花八门,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可谓争奇斗艳,蔚为大观。在商业浪潮的冲击下,网络段子也走向商业化。
网络小说商业化之后,成就了很多电视剧、电影,也带红了周边产业。网络段子虽然短小,但走向商业化之后也是大有前途的。脱口秀从业者经常借用网络段子来秀口才,有的还要进行改编,以此赢得大家一致好评。小品、相声演员也从网络段子汲取营养,在公演的时候,脱口而出很多段子,但有些段子观众、听众耳熟能详,似曾相识,于是稍微那么一想,就知道在网上曾经看到过,有的还被多次引用,于是就有点出戏的感觉。
网络段子因为短小精悍,很多作者都没有版权,被人引来引去,改来改去,最后都被人冠以独创的名义,其实并非原创。有版权的段子当然不能随便引用,只能经过作者同意。可是,网络段子产生之初很多就没有版权,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能被应用并拿到台面上说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大部分不能商业化。
即使是仅有的这一点商业化的段子,也让人看到很多的希望。只要版权保护得力,段子被引用也要付版权费,那些脱口秀主持人、相声演员、小品演员就不会随便乱引了,也会给段子原创作者一点尊敬和保护。
网络段子商业化并非不是好事情,但剽窃抄袭洗稿行为确实值得痛斥,应该在商业化之前重视段子的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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