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顺,一男子持刀寻衅滋事。9月11日,莲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李某寻衅滋事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隔空”审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当庭予以宣判。
今年5月29日晚20时20分许,被告人李某因心情不佳携菜刀来到某蛋糕店驱赶顾客,并持菜刀对店员李某、吴某进行恐吓,将收银员李某控制在收银台内,要求吴某报警,并在胁迫收银员李某过程中将其左手背划伤。后经两店员劝导,李某情绪稳定后自行离开现场,20分钟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莲湖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持凶器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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