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幽默,小说家老舍说:嬉皮笑脸并非幽默;和颜悦色,心宽气朗,才是幽默。一个幽默写家对于世事,如入异国观光,事事有趣。他指出世人的愚笨可怜,也指出那可爱的小古怪地点。散文家林语堂则言: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隐;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不可与外人道之滋味。与粗鄙的笑话不同,幽默愈幽愈默而愈妙。日常生活中,有人好以尖刻话语伤人,却自诩幽默,实在差之千里。善意与机智,实为幽默必须兼有的两个质素。
我觉得做人两件事挺重要的,一是自嘲,自己跟自己开玩笑,出丑了倒霉了嘲笑自己一下,这样就不那么在乎别人怎么笑话自己了,因为自己已经做过心理预演了。二是幽默感,会让人放松,不必跟人动辄剑拔弩张,因为可以发现好玩的角度。自嘲是情商过剩的一种表现,而幽默感是智商过剩的一种快感。
据说秦始皇有一次想把他的范围扩大,大得东到函谷关,西到今天的凤翔和宝鸡。宫中的弄臣优旃说:妙极了!多放些动物在里面吧。要是敌人从东边打过来,只要教糜鹿用角去抵抗,就够了。秦始皇听了,就把这计划搁了下来。
用幽默感来评人的等级,有三等。第一等有幽默的天赋,能在荒谬里觑见幽默。第二等虽不能创造幽默,却多少能领略别人的幽默。第三等连领略也无能力。第一等是先知先觉,第二等是后知后觉,第三等是不知不觉。如果幽默感是磁性,第一等便是吸铁石,第二等是铁,第三等便是一块木头了。这么看来,秦始皇还勉强可以归入第二等,至少他领略了优旃的幽默感。
第三等人虽然没有幽默感,对于幽默仍然很有贡献,因为他们虽然不能创造幽默,却能创造荒谬。这世界,如果没有妄人的荒谬表演,智者的幽默岂不失去依据?晋惠帝的一句何不食肉糜?惹中国人嗤笑了一千多年。晋惠帝的荒谬引发了我们的幽默感:妄人往往在不自知的情况下,牺牲自己,成全别人,成全别人的幽默。
虚妄往往是一种膨胀作用,相当于螳臂当车,蛇欲吞象。幽默则是一种反膨胀作用,好像一帖泻药,把一个胖子泻成一个瘦子那样。可是幽默并不等于尖刻,因为幽默针对的不是荒谬的人,而是荒谬本身。高度的幽默往往源自高度的严肃,不能和杀气、怨气混为一谈。不少人误认尖酸刻薄为幽默,事实上,刀光血影中只有恨,并无幽默。幽默是一个心热手冷的开刀医生,他要杀的是病,不是病人。
把英文humour译成幽默,是神来之笔。幽默而太露骨太嚣张,就失去了幽和默。高度的幽默是一种讲究含蓄的艺术,暗示性愈强,艺术性也就愈高。不过暗示性强了,对于听者或读者的悟性,要求也自然增高。幽默也是一种天才,说幽默的人灵光一闪,绣口一开,听幽默的人反应也要敏捷,才能接个正着。这种场合,听者的悟性接近禅的顿悟;高度的幽默里面,应该隐隐含有禅机一类的东西。如果说者语妙天下,听者一脸茫然,竟要说者加以解释或者再说一遍,岂不是天下最扫兴的事情?所以说,解释是幽默的致命伤。
世界上有两种话必须一听就懂,因为它们不堪重复:第一是幽默的话,第二是恭维的话。最理想也是最过瘾的配合,是前述幽默境界的第二等人围听第一等人的幽默:说的人说得精彩,听的人也听得尽兴,双方都很满足。其他的配合,效果就大不相同。
换了第一等人面对第三等人,一定形成冷场,且令说者懊悔自己枉抛珍珠付群猪。不然便是第二等人面对第一等人而竟想语娱四座,结果因为自己的幽默境界欠高,只赢得几张生硬的笑容。要是说者和听者都是第一等人呢?顿悟当然不成问题,只是语锋相对,机心竞起,很容易导致幽默比赛的紧张局面。万一自己舌翻谐趣,刚刚赢来一阵非常过瘾的笑声,忽然邻座的一语境界更高,利用你刚才效果的余势,飞腾直上,竟获得更加热烈的反应,和更为由衷的赞叹,则留给你的,岂不是一种第二名的苦涩之感?
幽默最忌的便是公式化,譬如说到丈夫便怕太太,说到教授便缺乏常识,提起官吏,就一定要刮地皮。公式化的幽默很容易流入低级趣味,就像公式化的小说中那些人物一样,全是欠缺想象力和观察力的产品。何可歌有一个远房的姨夫,远房的姨夫有几则公式化的笑话,那几则笑话有一个忠实的听众,他的太太。丈夫几十年来翻来覆去说的,总是那几则笑话,包括李鸿章吐痰韩复渠训话等等,可是太太每次听了,都像初听时那样好笑,令丈夫的发表欲得到充分的满足。夫妻两人显然都很健忘,也很快乐。
一个真正幽默的心灵,必定是富足,宽厚,开放,而且圆通的。反过来说,一个真正幽默的心灵,绝对不会固执成见,一味钻牛角尖,或是强词夺理,厉色疾言。幽默,恒在俯仰指顾之间,从从容容,潇潇洒洒,浑不自觉地完成:在一切艺术之中。
幽默是距离宣传最远的一种。舍我其谁?的英雄气概,和幽默是绝缘的。宁曳尾于涂中,不留骨于堂上;非梧桐之不止,岂腐鼠之必争?庄子的幽默是最清远最高洁的一种境界,和一般弄臣笑匠不能并提。
真具幽默感的高士,往往能损己娱人,参加别人来反躬自笑。创造幽默的人,竟能自备荒谬,岂不可爱?吴炳钟先生的语锋曾经伤人无算。有一次他对我表示,身后当嘱家人在自己的骨灰坛上刻原谅我的骨灰一行小字,抱去所有朋友的面前谢罪。这是吴先生数十年前的狂想,这种狂想,虽然有资格列人《世说新语》的任诞篇,可是在幽默的境界上,比起那些扬言愿捐骨灰做肥料的利他主义信徒来,毕竟要高一些吧。
其他的东西往往有竞争性,至少幽默是水流心不竟的。幽默而要竞争,岂不令人啼笑皆非?幽默不是一门三学分的学问,不能力学,只可自通,所以幽默专家或幽默博士是荒谬的。幽默不堪公式化,更不堪职业化,所以笑匠是悲哀的。一心一意要逗人发笑,别人的娱乐成了自己的责任,哪有多么紧张?自生自发无为而为的一点谐趣,竟像一座发电厂那样日夜供电,天机沦为人工,有多乏味?就算姿势升高,幽默而为大师,也未免太不够幽默了吧。
文坛常有论争,唯谐坛不可论争。如果有一个幽默协会,如果会员为了竞选幽默理事而打起架来,那将是世界上最大的荒唐,不,最大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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