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天津8月7日电(通讯员刘钰 王蒙)因工作不顺,青年男子凌晨两三点在多个居民区放火,经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8年1月某日凌晨三点,熟睡中的小刘忽然听到有人在焦急地大喊“着火了”,接着一股股浓烟从门窗缝隙中涌进室内。小刘来不及多想,赶紧从家中跑了出去。楼道里烟雾弥漫,着急奔跑的小刘一脚踏空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及至小刘挣扎着爬出楼外,他的双手和腰部已经被多处烧伤。
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发生在天津市河东区某居民楼的楼道内。当日凌晨两点到三点期间,该地区方圆一公里左右的范围内先后发生了八起类似的火灾。犯罪嫌疑人系赵某,男,27岁,小学文化,无业,平时以打零工为生。2010年赵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案发前一天,赵某因工作不顺,心情十分低落。当日凌晨,赵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的途中,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在河东区多个居民区的楼道内点燃杂物放火。赵某点燃的这一场场火致使不少居民在睡梦中惊醒,匆忙逃往室外。居民小刘在向外跑的过程中,因摔倒在地被烧伤。与此同时,还有许多居民的房屋及财物也在火灾中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
请输入你的在线分享代码
额 本文暂时没人评论 来添加一个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