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房地产中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实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传言,称“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2020年7月1日起,1.夫妻双方名下有两套及以上的房产,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2.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房产无论全款还是贷款房,公积金利率上浮1.1倍,也就是执行利率为3.575%。”现我中心特作出澄清如下:
目前,我中心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未调整。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房屋套数认定以及贷款利率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即:
1、公积金贷款申请时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为准,若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数查询证明在一套及以内且职工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家庭无论是购买首套住房还是二套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均为:贷款年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贷款年限在5年(含)以下的,贷款年利率为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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