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7日消息:由上海今日动画影视制作公司拍摄的52集动画片《马丁的早晨》,自从在央视、上视电视剧频道、东视少儿频道亮相,其收视率均在同类节目中的三甲之内;日前,又有7家省市级播映单位购买了该片在当地的播映权;与此同时,上海人民出版社推出的同名漫画书,三个月里卖出了3万册;同名DVD以及根据52个马丁的形象设计的练习本等文具也在热卖中……可是,当这个近年来少有的国产动漫形象
中国的电视台对动画片的收购价格,远远低于动画片的制作成本。一般电视台的收购价格在每分钟8元至30元之间,而动画片的制作成本则不低于每分钟8000元。两者价格的悬殊差距,必须通过买家数量的增加来弥补。事实上,全国有预算购买动画片的电视台不超过50家。即便他们每家都愿意出50元一分钟的收购价买下动画片,其总价还远远低于制作成本。
记者手记:动画片收购价偏低,已经成为阻碍动画片健康发展的拦路石。这一极其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条款,如果不作调整,将影响制作方的积极性,继而影响产业链的良性循环。
正当《马丁的早晨》图书和音像出版物热销的时候,工作人员忽然发现上海轻纺市场有卖印着马丁形象的窗帘、床单、桌布等等。可是当他们准备注册“马丁”形象的时候,却被告知,已经有“瑞奇·马丁牌”床单注册在先(注:瑞奇·马丁为世界著名的拉丁歌星),而名字中不能有两个字重复……显然,歌星其实与床单并无关联,但是注册的原则,就是“先来后到,不能重复”。虽然,抢注“马丁”的人并不针对《马丁的早晨》,而是想搭瑞奇·马丁的顺风船,但是客观上阻拦了“动画马丁”的注册。
记者手记:在注重发展创意产业、原创形象开发的同时,更应该注意如何保护创作方的利益。如果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跟进,短期内会挫伤创作方的积极性,长此以往,也将影响产业链的衔接。
当《马丁的早晨》走红的时候,网上忽然冒出来许多DVD下载。《马丁的早晨》与同样“来历可疑”的日本当红动画片《火影忍者》《七龙珠》等排列在一起。据调查,这些位于长三角一带的个人网站,先搜罗了大量影碟,再制作成RM格式传输上网。然后,要求访问者以邮局汇款的方式每个月向指定地点汇30元后,就可以无限量下载观看这些未经电子传输授权的动画片。要追查这些如同“雨后春笋”般的个人网站,仅靠版权拥有方实在是“杯水车薪”。
记者手记:目前,追查盗版行为必须联合文化、新闻、工商、公安甚至市容等各方机构。如果跨地区的话,手续、流程将更为繁琐。网络传播的管理,更需要各地联动。
一个国产动漫形象稍见成熟,就遇到如此之多的麻烦事儿,可见动漫的产业化进程还长着呢,需要改进的环境因素,还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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