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郭敬明在繁忙中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一面来自案件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锦旗上“暖心调解,共建和谐”八个字是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更是朝阳中院法官在当事人心目中的真实写照。
故事还得从2018年说起,2018年4月,原告李某在被告孙某、郭某处购买了一头母驴、一头小驴驹。不到一周时间,母驴病死。李某与二被告沟通无果,遂报案。在公安干警的调解下,二被告同意退还李某2000元,却一直不予履行。随即,李某起诉至建平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7日,建平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与孙某、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原告不服,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郭敬明法官接手此案后,经过分析案情,发现此案矛盾点在于被告消极赔偿的态度,以及原告损失款的赔偿金额上。于是,郭敬明法官找到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一方面与被告协商补偿金额。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二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000元,并决定当场履行。但是,被告没带现金,只能通过微信电子转账,而原告没有微信接收。为解决原告后顾之忧,郭敬明在同事间筹集4000元交与原告,并将被告的电子转账再返还给同事。至此,此案得以圆满结案。
郭敬明法官耐心热情的工作态度和高效高质量的办案水平让李某深受感动并充满了钦佩之情。她感叹道:“朝阳中院的法官真好,不仅办案速度快、效率高,在办案过程中还特别热情,是真正的执法为民!”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请输入你的在线分享代码
额 本文暂时没人评论 来添加一个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