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邢台市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以市场主体需求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市场环境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市场主体才能激发活力、增强信心。《行动方案》提出,围绕公平有序,我市将着力打造“最舒心”市场环境,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入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落地见效的邢台实践中来。
——实施市场准入退出提速行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进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成本一日办结。
便利企业准营退出,深化“一证多址”改革,推动更多领域实现“准入即准营”。对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推动税务注销、银行销户等事项同步办理、网上办理。
——实施市场公平竞争提效行动。着力清除市场准入不一致、承诺制改革落地难等影响市场公平的隐性壁垒。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滚动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工作台账并限时整改,定期开展隐性壁垒整改落实情况评估。
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全面清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和外地企业设置的排他性、歧视性经营条件,同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实施企业降本增效提质行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逐步降低水电气热等收费标准。依法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等行为,严禁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强化惠企政策落实,接入并应用河北省“免申即享”惠企服务平台,推动高频事项实时归集、精准推送、线上办理、快速兑现。鼓励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等设立惠企政策综合窗口,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政策发布、解读、宣传同步机制。完善企业诉求快速反应和问题解决机制,加强惠企政策末端落实监督检查。
政务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风向标和晴雨表。《行动方案》提出,围绕高效便利,我市将着力打造“最贴心”政务环境,用行政审批的“减法”赢得企业发展的“乘法”,让企业心无旁骛做实业、抓发展。
——实施简政放权流程再造行动。加快推进企业开办、简易注销等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动态调整“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结合实际拓展事项范围和服务领域,实施政务服务“掌上办”提质扩容工程,打造“冀时办”APP邢台板块,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掌上办”。
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做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枚印章管到底”。积极推行容缺审批和“不见面审批”,推广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免证办”“就近办”等便利化服务。
——实施重点领域改革攻坚行动。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探索推行“桩基先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批复后可单独办理桩基施工许可。
推行不动产登记业务“集成办”“合并办”和“无差别办理”。深化涉企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推行企业纯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房地一体抵押“即申即办”,到2025年实现新供地项目和新建商品房项目“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
深化税务“精细服务”改革,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优化电子税务局配套功能,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扩大部门间数据共享范围,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误收多缴退税办理流程改造提速。优化升级“远程帮办、问办结合”咨询服务。
——实施政务服务数字赋能行动。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推进涉企涉税、不动产登记等政务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交换共享。利用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加强政务数据归集治理和分析应用服务。拓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场景,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配置合理的要素环境可有效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行动方案》提出,围绕供给顺畅,我市将着力打造“最暖心”要素环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助力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实施信贷融资扩容行动。拓展融资渠道,建立推动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变后奖补为前帮扶。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力度,增强精准滴灌作用。统筹协调信贷资源,组织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即报即审、限时审批、容缺办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广“信易贷”“银税互动”“银商合作”融资模式,提高企业贷款可得性和便利度。
降低融资成本,加快推进首贷、续贷中心建设,实施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贴费,小微企业首贷、无还本续贷占比稳步提升。推动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银行等使用频率高的基础支付领域开展减费让利。支持金融机构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实施引才育才行动。简化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程序,拓宽人才引进手续办理渠道,压减人才引进审批时间。着力建设集聚人才的创新平台,汇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优化就业服务保障,推广应用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平台,精准匹配企业需求和求职信息,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实施土地保障提效行动。创新土地供应方式,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加强土地资源供给,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集中攻坚行动,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现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三年行动。
——实施科技创新提能行动。加大研发投入,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上一年度享受优惠的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提升创新能力,争取在我市建设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分中心。引导规模以上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企业孵化育成链条,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实施园区提档升级行动。优化园区布局,做好企业发展要素保障。加大人才和编制对开发区、高新区等园区的倾斜力度,推动园区建设提档升级。
营商环境中最重要、最基础的环境是法治环境。《行动方案》提出,围绕公正透明,我市将打造“最安心”法治环境,切实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实施涉企执法规范提升行动。深化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最大限度减少监管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建立市场监管、税收管理等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行非现场监管,对纳入监控范围的矿山、尾矿库等企业实施线上监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等。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在“三新”领域探索开展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行动。落实《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定海关、网络版权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坚决遏制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或变相收取“会员费”“加盟费”等行为。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核查处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实施多元纠纷化解行动。制定商业纠纷“一次办好”立案材料清单,优化商事审判生效信息即时推送、律师在线查询涉案信息等机制,提升诉讼便利度。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率突破50%。大力开展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保全、网上送达、网上庭审工作。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行动方案》提出,围绕诚信守约,我市将着力打造“最放心”信用环境,通过擦亮信用高地名片打造吸引市场主体的投资洼地。
——实施政务诚信提升行动。健全管理体系,开展政务诚信监测和评价,加强政务失信风险预警,减少政务失信风险。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信用信息纳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加强失信治理,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人民法院与政务诚信牵头部门信息共享,共同推进政府履约。支持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公布结果。
——实施社会诚信提升行动。充分利用全省五级一体化信用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到2025年实现信用信息全类全量归集。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有序开放机制,实现全市范围内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推动融资服务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等对接互通,对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活动中予以优惠和便利。
畅通信用修复。推行部门协同修复、“一网通办”,解决“修复难”问题。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建立破产信用修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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