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个冷笑话》侵权《葫芦娃》的判决终于敲定,包括北京四月星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上诉被驳回,不过赔偿损失从申诉的500万降到了50万,相对而言金额上有了很大让步。
这是上海美影厂关于旗下动画作品的相关版权申诉的又一次胜利,其实近年来随着国人各方面版权意识的加强,我们也看到维护版权的声音越来越多。
作为我们童年记忆中较为重要的一环,《葫芦兄弟》陪伴了很多80、90后的童年生活,因此作品的知名度非常之高,虽然后来出现不多,但也丝毫没有这部作品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的印象。
后来的搞笑番《十万个冷笑话》也确实将葫芦娃的热度送上了另一个高峰,很多人现在对那种另类搞笑都还印象深刻,两部作品同样在中国动画史上创造过一定的辉煌。
对于《十万个冷笑话中》中使用了葫芦娃形象的行为,上美认为其构成了著作权缱绻,提出了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经济损失500万的要求。针对这种诉求,包括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妙趣公司、蓝港公司在内的四家公司称六个福禄娃是偏动漫风格的少年形象,和《葫芦娃》当中的角色形象有明显区别,不存在侵权行为。
上海知产法院受理后,认为其虽然有部分区别,但从角色形象上来看,还是存在侵权行为,在综合考虑美影厂作品的知名度和各项权利、时间等占比因素之后,确定经济损失为50万元。并针对四家公司提出的上诉,做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决定。明确提出四月星空等4家公司应立即停止侵害美影厂葫芦娃动漫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连带赔偿美影厂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19,500元。
因为此次案件涉及到不同时期的两部经典动画作品,关注度还是挺高的,不少小伙伴都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从1986年的《葫芦兄弟》,到2015年的《十万个冷笑话》,两部作品都曾在上映之时获得极高的人气,很多人对葫芦娃和福禄娃都表达了自己的喜爱。这是两个不同方向的创作,支持度也都很高。但是大多数人还是认为,在当今的国内市场动画原创维权是很重要的。
原创是动画行业发展的源动力,可以为行业继续向上发展提供必不可少的血液。此次事件也算是给行业发展的一个方面起到了带头作用,无论在什么行业,在作品满天飞的现在维权将越来越重要,要不然只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翻版和原创性的衰退。
从另一个层面来看,此次法院将金额定在了相对的合理的方位之内,50万的赔偿金额相较于一开始美影厂提出的500万差距还是挺明显的。我想其实这是法院综合了所有因素给出的一个范围,既能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也算是给相关公司的一个机会,同时还要给予老一辈的辛苦创作一个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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