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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02 《性爱哲学

选择字号: 超大 标准 dzgoadmin 发布于2022-12-29 属于 经典语录 栏目  0个评论 19人浏览

  杂文对于黑暗势力是投枪和手榴弹,对社会弊病是显微镜和解剖刀,对于爱睡懒觉的公子千金,是脑中或起床哨。

  杂文百家争鸣,提供各不相同的智慧,提供各不相同的克敌手段和治病药房,供读者选择,融汇贯通,达到明目清心,益智强身。

  当前,大家都感到在我们中国,主要一方面是繁荣,次要一方面则是腐败。时代的变迁是外因,导向的矛盾是内因。

  因此,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精神文明,除了发展生产力,使群众“脱贫”,还需要大家从意识形态方面努力,帮助群众“拖愚”。

  《性爱哲学》研究的中心是年轻美丽的女性。可是它探讨的是范围却相当宽广:恋爱、求婚、结婚、婚外恋、离婚、失恋、嫖娼、纳妾、交朋友、写情书、做媳妇、生孩子、当“花瓶”以至美容、装饰、怕老婆、挣女权等等。

  红颜薄命,这四个字为什么常连在一起,其故盖有二焉:第一,红颜若不薄命,则其红颜与否往往不为人所知,故亦无谈起之者;第二,薄命者若非红颜,则其薄命事实也被认为平常,没有什么可谈的了,这就是红颜薄命的由来。

  婚姻不如意,便是顶薄命的事,理想婚姻是应该才貌相当的。所谓才貌相当,也不仅是男有才而女有貌,我的意思是乃是说男之才与女之才相称,男之貌与女之貌也相当之谓。男女双方之才均称则精神上愉快,男女双方之貌得当则肉体上满足,这是灵肉兼显的顶完善办法。而且话说得声明在前,这里所谓才也貌也也都是指广义的而言,才乃包括一切思想学问智趣嗜好,不是专指吟诗作画等一艺之长;貌亦包括年龄健康清洁卫生,并不是专论一只面孔的呀。

  此外尚有更重要者,则为道德之讲究。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不讲道德,即令才貌相当,恐亦难致幸福。

  美貌与思虑是成反比例的,不会思虑的人,吃吃睡睡,跑跑跳跳,便容易显得年轻好看。而一般男人又多赞美她的好看,而不提及她的无知,有时还说无知更能显出娇态,逗人爱怜。

  在性的方面,男人比女人忠实,男人只爱女人的青春美貌,而与其他的一切无关。美貌是天生的,青春是短促的,不能靠人的努力去获得,甚至于愈努力愈糟糕,结果女人是吃亏了。女人只能听命于天,但天也并未完全让女人受痛苦,唯一补救的方法,就是予她们以孩子。她们有了孩子,爱便有了着落,即便种种缺陷与失望,也能勇敢地生活下去。

  为女人打算,最合理的生活,应该是:婚姻取消,同居自由,生出孩子来则归母亲抚养,而由国家津贴费用。倘这孩子尚有外祖母在,则外婆养外孙该是更加合适的了。

  女子是不够朋友的。无论两个女人好到怎样程度,要是其中有一个结了婚的话,“友谊”就进了坟墓。

  我的意思是,夫妇间应得互相迁就,互相谅解,难道不“你一枪,我一刀”的,就没有独立人格了吗?“独立人格”?我委实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遗失了它?现在该到何处去招寻?但是,事实逼迫着我,又不得不附和着讲些男子薄幸这类话,虽然我至今尚未发现丈夫负心的痕迹。可是结果出于意外,我卖进了力,代价只换的轻轻被说一声,“无志气,甘心作男子奴隶!”

  于是我觉得自己落伍了,结婚后就落了女友们的“伍”。我不复是“伟大女性”。

  天下没有这样傻的男人,真相从女子身上去找求友情;更没有这样傻的女子,真相信男人会向她要求友谊。

  大多数女子对于交友根本只视为一种消遣,有空便大家聚在一起谈谈东家长西家短的,要是今天自己家中有些小事,什么手帕交,金兰交都得撇诸脑后。

  女人们最爱当着朋友讲丈夫的坏话,但丈夫真正的坏处却讳莫如深,生怕给人家知道了有伤自己的体面。

  要和一个已婚女人来往最好拣她丈夫不在的时候,否则一不小心把她美丽的谎言戳破了,她也会立刻恼羞成怒而与你断绝的。

  所以,我相信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便是结了婚的女人。她们放弃事业,放弃娱乐,放弃友谊,什么都自动放弃了,只为要达到一个目的,便是管束丈夫。我说的“管束”,完全与“爱”不同,一千个女人中难得有一个肯爱丈夫,但却有九百九十九个要管束丈夫。

  我近来常有这种感觉,便是与这批做了太太的朋友们正谈的高兴时,她们忽然想起来回家了,任你怎样苦留也留不住,实在令人扫兴。

  许多人都奇怪一个爱热闹的女人,结了婚变什么娱乐也不感兴趣,宁愿独个子躲在家里等丈夫了。是的,她们在“等”,等他回来才放下心——只求放心而已,快乐与否在所不问。她们不愿丈夫出去跳舞看戏,因此宁可连自己也关在家中,整年不上舞场戏院。但我相信她们如果有一天能够把丈夫锁在房中,而将钥匙带在自己身上时,便什么娱乐也会感到兴味了。

  那时,男女双方虽然谁也不见得会感到同谁在一起真有什么快乐,但是女的为了求自己安心,男的为了避免麻烦起见,大家不得不天天搅在一起管管油盐酱醋,把声色犬马等嗜好都藏在心里,朋友们来访时也无非请坐喝茶,不敢太殷勤了使太太生气,人家见他这样,自然多来没味,除非有什么请托或商量之类的,否则也就各自在家打瞌睡了。

  母爱诚然伟大,但一半也是因为女子的世界太狭窄了,只有自己孩子才不是妒忌对象,因此大半生光阴就非用来爱孩子不可。我相信要是一个男人肯天天陪着太太上馆子,看电影,或干些别的玩意儿,那时女人定会嫌憎孩子累赘,母爱起码得打个七折。

  结婚之目的乃在于保障儿女,不在于保障爱情。爱情是不能够靠结婚来保障的,它的本身是性的本能与美的幻想的混合物,要使它持久而且专一最不容易。反之,结婚往往促成爱情的崩溃,因为结婚之后,油盐柴米等家务在在都足破坏美的幻想,而性本能也因容易满足而失去吸引力了,因此有人说结婚便是恋爱的坟墓。

  恋爱难,结婚也难,养孩子更难。从前的人都是早婚,跳过恋爱这个阶段,养下孩子也有大家庭负责,因此倒不觉得其难。到了如今,人们都相信恋爱至上,婚姻自主了,以为此中孕育着无限幸福,左拣右拣,弄得反而为难起来了。

  殊不知恋爱的进行最忌考虑,考虑愈多则勇气愈少:最初考虑该如何表示,其次考虑会不会碰壁,再则考虑为此人而冒险之危险是否值得,如此则三番考虑之后,决鼓不起大无畏精神来说“我爱你”矣。

  我知道有许多淑女,都是这样因为君子不肯来求,而对来求的人又怕他们不够君子,于是白白耽误了青春。

  世界上和尚尼姑毕竟少数,一般人就不为传宗接代,也得避免麻烦,循俗结婚。

  结婚之难,不在于踏进礼堂的刹那,而在于婚礼完成退出礼堂之后,大家该如何长久的共同生活下去。

  过去那种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造成的婚姻,完全瞎碰瞎撞,在理论上该是难得美满的了,不过事实上却往往因为当事人预先所存的希望不奢,故揭巾之后,只要看见新郎不秃,新娘不麻,大家便能欢喜地偕老下去。不如现在一般所谓摩登男女,口口声声说是婚姻应该以爱情为基础,而自己却不肯拿出爱来,至少是不肯先拿出爱来,只一味强讨对方的爱情,稍嫌不足,便生怨望,由怨望而灰心,由灰心而决裂,结婚之道便多难了。

  我敢说:假如社会的情形不变,或者变是变了,而是变得更坏的话,不久之后就将无人养孩子,无人结婚,也无人认真去讲恋爱了。除非是干这三项工作的人都受相当报酬,那就是说恋爱、结婚、养孩子的职业化。

  待公婆要紧的是“礼”,礼数不错,他们就是心里并不欢喜你,面子上也不得不还你以礼。换句话说,尊敬公婆就是尊敬自己。

  小姑小叔辈能联络更好,否则也当竭力忍耐,避免正面冲突,只是淡然不大去理会他们,公婆也不能怪你什么。

  不多讲话,这是好媳妇必具的条件。因为态度不好责备起来尚难,而一句话说错了,便是授人以把柄。

  处处表示你是好出身的人,千万不要说出娘家,娘家亲戚,以及自身的短处来,那些除非瞒不住,久之给他们自己得知了,没有办法。而且,你千万不能说出娘家,或娘家亲戚与你有不和的事。

  不要在公婆跟前表示同丈夫亲热过分的样子;也不要表示待儿女爱惜过分的样子。

  时时要暗示他们自己能够做孝顺媳妇,也能在必要时中止孝顺,假如他们真个不识抬举的话。

  女人们最爱在人前逞强,她可以为怕第三者听见而委屈忍耐,也可以因第三者在场而倔强到底。

  我知道除极少数以外,没有一个男人不喜欢回家以后,有个太太陪他坐坐谈谈。太太对他的一切应多多关切,至少在言态上,漠然的样子是要不得的。

  还有一点容易增加吵架危机的,便是男人们于当年择偶之际,往往喜欢拣个天真活泼的女子,而到了结婚之后,却又后悔天真无用,原来赤子之心,就是这样任性胡行,只知有己,不知为人的。尤其是值兹生活艰难之际,妻也天只,不谅人只,一个不解事不体贴的妻子给与丈夫精神上的苦痛,实在远在其他一切物质苦困之上呢。故君子尤贵乎甚始。

  离婚的决心通常总是由女人先下的,男子厌弃了黄脸婆,仅可在外头寻花问柳,姘居纳妾,甚至再来重婚一个“夫人”,他们用不着逼太太离婚,尤其是太太已养了成群儿女,则留在家中就替他照顾儿女也是好的。

  青年人青春正旺,富于幻想,故喜欢像煞有介事的谈情说爱,到了中年洞悉世故,便再也提不起那股傻劲来发癫发狂了。

  社会待离婚男女是不平等的:对男人说是不予重视,管他丧妻也好,离婚也好,一经续娶就没事了;对女人则是万般责难,往往弄得她求死不甘,求生不能。

  离婚在女子方面总是件吃亏的事,愿天下女人在下这决心之前须要多考虑为妙。

  娜拉的出现曾予千万女人以无限的兴奋,从此她们便有了新理想,一种不甘自卑的念头。她们知道自己是人,与男子一样的人,过去所以被迫处于十等男子之下者,乃是因为经济不能独立之故。于是,勇敢的娜拉们开始在大都市中寻找职业。结果是:有些找不到,有些做不稳,有些堕落了!成功的当然也有,但是只有少数。而且在这些少数的成功者当中,尚有一个普遍现象,便是她们在职业上成功以后,对于婚姻同养育儿女方面却失败了。于是许多人都劝娜拉们还是回到家里去吧,娜拉们自己也觉没味,很想回到家里来了。

  但向上向上究竟要上到何等程度,也颇有讨论价值。许多人都说女子解放之目的乃在于要求男女平等,,诚如其言,则女人的欲望未免太小,要求也未免太低了。因为照目前的情况而论,大部分男人实在也并不幸福,也有想做奴隶而不得现象,连最低生活都没有保障,不知道女人又羡慕他们些什么?若说女人要求平等,不是要求与现代男子平等受苦,乃是要求与将来理想社会中的男子平等享乐,则届时女人也自有其特殊要享受的快乐可要求,难道除了与男子平等以外,便无其他更高的希望?不问这东西——平等——是否定为自己所需要,只因它以前曾为他人所吝与,遂一意求之,这是斗气式的行为。

  像过去般男女不平等的时候,男人快乐,女人不快乐。现在男女名平等而实仍未平,故女人争取,男人吝与,其实都是毫无意义。我相信将来男女真的平等了,男女双方都不会快乐,虽然他们及她们的斗争行为总算搞个段落。

  女人生孩子,男人不生孩子,这就是男女顶不平等的地方;女人还是要求与男子平等,大家都不生孩子呢?还是希望在生孩子的时候,能够多得到些较男子更好的待遇呢?

  我敢说一个女子需要选举权,罢免权的程度,决不会比她需要月经期内的休息权更切;一个女人喜欢美术音乐的程度,也决不会比她喜欢孩子的笑容声音更深,……我并不是说女子一世便只好做生理的奴隶,我是希望她们能够先满足自己合理的迫切的生理需要以后,再来享受其他所谓与男人平等的权利吧。

  凡男人所有的并不都是好的;凡男人所能享受的,女人也并不一定感到受用,这个观念必须弄得清楚。幸福乃满足自身需要谓,不是削足适履,把人家所适用的东西硬来满足自己不尽同的需要。假如你这样做,那只能显出你的嫉妒,浅薄,与可怜,距成功之域尚远。

  奢侈和只是一种社会崩溃腐化的现象,决不是原因。私有制度的社会,本来把女人也当作私产,当作商品。一切国家,一切宗教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规条,把女人看做一种不吉利的动物,威吓她,使她奴隶般服从;同时又要她做高等阶级的玩具。正象现在的正人君子,他们骂女人奢侈,板起面孔维持风华,而同时正在偷偷地欣赏着肉感的大腿文化。

  阿刺伯的一个古诗人说:“地上的天堂是在圣贤的经书上,马背上,女人的胸脯上。”

  女人的确使小性儿,矫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但是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

  名小说家爱尔德斯·赫胥黎在《针锋相对》一书种说,“是何等样人,就会遇见何等样事。”

  有人说,男子统治世界,成绩很早,不如让位给女人,准可以一新耳目。这话乍听很像是病急乱投医。如果是君主政治,武则天是个英主,唐太宗也是个英主,碰上个把好皇帝,不拘男女,一样天下太平。君主政治的毛病就在好皇帝太难得。若是民主政治呢,大多数的女人的自制能力水准较男子更低。而且国际间闹是非,本来就有点像老妈子吵架,再换了货真价实的女人,更是不堪设想。

  说也奇怪,我们想象中的超人永远是个男人。为什么呢?大约是因为超人的文明是较我们的文明更进一步的造就,而我们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还有一层:超人是纯粹理想的结晶,而“超等女人”则不难于实际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阶段中,女人还是女人。

  女人纵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在某种范围内,可爱的人品和风韵是可以用人工培养出来的,世界各国不同样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为目标,虽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猫》这本书里的太太小姐,也还是可原恕。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

  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无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多大分别。

  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西洋的艺术,把女性的肉体视作灵感的源泉和纯粹调和形象的至善至美。中国艺术则以为女性肉体之美系模拟自然界的调和形象而来。

  她的眸子比拟于杏实,眉毛比拟于新月,眼波比拟于秋水,皓齿比拟于石榴子,腰则比拟于细柳,指比拟于春笋,而她的缠了的小脚,又比之于弯弓。

  假使造物是残酷的,那么造物正是公平的,他所给予普通女人的,无异乎给予接触的女人者,他给予了一种安慰。因为享受做母亲的愉快是聪明才智女人和普通女人一样的情绪。造物铸成了这样的命运而让男男女女这样的活下去。

  据西方传说,上帝来时,夏娃半个苹果,早已咽下去,而亚当尚含在口中,一见上帝,胆战心惊,匆忙吞下,惜吞至喉,已被上帝看见,苹果仍停在喉中,所以现在男人颈上有一粒核凸出来,而女人则颈如蝤蛴,毫无苹果的痕迹,盖苹果已落在腹内,变为子宫。听说妇人分娩之苦,月经之脏,皆因吃此苹果,上帝故意责罚所致。

  论者谓亚当之罪,不在偷苹果,而在被发见。且吃苹果,便应整个咽下,才是真正聪明人,否则留在喉中,当有吐之为快之感。世人常有骨鲠在喉之感者,都是未曾吃好夏娃的苹果,慧心未启,世事未懂之故。真正聪明的人,把夏娃的苹果咽下,启了慧心,是不会再有骨鲠在喉之感的了。

  世界语言学大家蔼思不森有言曰:“我们说话时就是在想,有些女人是要一面说话,才一面发觉她们在想些什么。”此话果确,提倡妇人恬默,实属反动。

  男人只懂得人生哲学,女子却懂得人生,女子常是很明白男人之心理,而男人却永不会了解女子。

  是的,人生之大事,生老病死,处处都是靠女人去应付安排。种族之延绵,风俗之造成,民族之团结,礼教之维持,都是断赖女人。没有女子的世界,必定没有礼俗、宗教、传统及社会阶段。

  假定没有女人,我们必不会居住千篇一律的弄堂,而居住在三角门窗八角澡盆的房屋。而且也不知饭厅与卧室之区别,有何意义,男子是喜欢在卧室吃饭,在饭厅安眠的。

  “感觉”是女人的最高法院。一女人将是非诉于她的“感觉”之前时,明理人就当见机而退。

  摩登女子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也正足以表示男子此一点推倒油瓶不扶的态度罢了。

  摩登女子之大罪有三:(一)无耻;(二)打扮妖媚;(三)虚荣薄幸。此男子所常指出之弱点也。即以此为摩登女子之弱点,我想其罪也不大到怎样。无耻乃投男人之所好,而打扮妖媚,充其量也不过要讨男子之喜欢而已。向来在男权社会,男子所喜欢,女子样样都做到。

  男子见一烫发姑娘而颠之倒之,愈浮华荡检玉食锦衣使男子花钱又使自己受用乎哉!等到女子皆锦衣玉食高跟烫发,相率成风,然后讥之曰“摩登”,这有点说不过去吧!倘使女子不花钱打扮,男子便不欢迎她,女子一花钱打扮,男子便骂她浮华浪费。而男子自己却也穿西装,擦司丹康。老实说一句吧,女子之烫发高跟便是含着对男子最刻薄的批评,而这批评常常使对的。

  说到卖色一层,常人总有许多成见在胸,认为不道德。实则所谓娼妓卖色,语不殊当,谓之“卖身”可耳。卖色却又不同而是更普遍的一回事了。西洋女子及竿,初入交际场中,她的母亲在跳舞会之前为她搽脂擦粉装饰打扮,希望钓上一位百万富翁的少爷或是英国贵族少年,是母亲替女儿卖色之一种。百货公司经理,辞退年老女店员,而代以年轻美貌女子招呼生意,为公司股东谋利,又是经理替女店员卖色之一种。...我们普通的伦理观念是这样的,女子在公司一天八小时站在高跟鞋上受罪以度其青春,专为公司老板卖色于主顾之前,而谋股东之幸福,叫做高尚的道德,同时女子为己身的利益直接卖色,骗些大腹便便的富贾的钱,叫做不道德。所谓“不道德”则是因其“可恶”,而所谓“可恶”,便是因为其叫男子吃亏。所以在我们现此社会,在男子的心理中,理想的女子是能使我们以最低的代价享到最大的艳福。所以女子不花,不妖艳,男子不要看她,女子一花钱而妖艳,又是“挖金姑娘”。

  男子最喜欢的是乐善好施而无求于人的女子,又要给你亲密,又要替你省钱。而世上确有许多这样女子,只要换的男子之一点真情,赴汤蹈火粗衣陋食皆所不顾。世上也有许多安分守己的男子,按日上写字间,按月领薪水,没有什么分外之想。

  所以我始终看不出富贾与挖金姑娘有什么高下之别,总而言之,两位都头脑清醒而已。

  思想健全的人都承认每天在日光中,在没有人见的房中脱去衣服晒上十五分钟,是(我也承认)最利于健康和增强体力的。这些人都可以和我一样地自称为真实,有意识而有理性地裸体主义者。

  纯正的宗教家,夫妇之爱,慈善家和真实的骑者是一类,表演主义者是另一类。

  假使你能够,那么你且谛听一下你心的跳动,留心一下你血管中血液流动,那你对人生的目的便可获得比从整部的哲学书中得来的更正确的理解。因为我们有一个躯体,一个很重要的躯体,我们应当好好的当心这会自行修补的机器,当为大家公认的事实。

  可是这宇宙中究有多少人才是恰到好处呢?而且究有多少人在过了青春时代后,还会保持她的恰到好处呢?

  普通人体大多像猴子或吃得过饱的马,只有衣服才能掩饰,成为陆军上校或银行经理。

  且把那些高等而有权力的国际会议代表剥得一丝不挂,我们会发现现今世界之所以混乱是被一群猴子所统治着。

  女人的权利和社会特权虽然已经增加了,可是我始终认为甚至在现代的美国,女人还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我希望我的印象是错误的,我希望在女人的权利增加了的时候,尊重闺秀之侠义并没有减少。因为一方面有尊重闺秀之侠义,或对女人有真正的尊敬;另一方面任女人去用钱,随意到什么地方去,担任行政的工作,并且享有选举权——这两样东西不一定是相辅而行的。

  我曾经看见这种天使,可是只在私人家庭的神圣处所看见,在那里,一个女人在厨房中或客厅中走动着,成为一个奉献于家庭之爱的真主妇。不知怎样,她是充满着光辉的,这种光辉在办公室里是找不到的,是不相称的。

  这么一来,人们比较把女人视为配偶,而不大注意她们做主妇的地位。女人是同时做妻子和母亲的,可是以今日一般人对于性的注重的情形看来,配偶的观点是取母亲的观念而代之了。我坚决的主张说,女人只有在做母亲的时候,才达到她的最高的境地,如果一个妻子故意不立刻成为母亲的话,她便是失掉了她大部分的尊严和端庄,而有变为玩弄物的危险。在我看来,一个没有孩子的妻子就是情妇,而一个有孩子的情妇就是妻子,不管他们的法律地位如何。孩子把情妇地位提高起来,使她变得神圣了,而没有孩子却是妻子的耻辱。许多现代女子不愿生孩子,因为怀孕会破坏她们的体态:这是很明显的事实。

  科学家蔼理斯(Havelock Ellis)说过:现代文化一方面把最大的性的刺激包围着男子,一方面却跟随以最大的性的压迫。

  倘令有一个妇人当双方爱情冷淡时真肯诙谐地解除男人之束缚,则四十岁男人所能享受的权益,那个离了婚的四十岁老妇人且为生过三个孩子的母亲者不能享受。真实的平等是不可能的。

  辜鸿铭是爱丁堡大学的硕士,是一位常喜博引咯莱尔(Thomas Carlyle)和亚诺德(Mathew.Arnold)文字的学者,他曾经辩护过多妻制度,他说,“你们见过一把茶壶配上四只茶杯,但是可曾见过一只茶杯配上四把茶壶吗?”这一个比喻最好的答辩莫如《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小老婆潘金莲说的那句话,“那有一只碗里放了两把羹匙还会不冲撞的吗?”潘金莲当然不是无意说这句话的。

  中国妇女的小脚不仅使男人赏心悦目,而且很神奇很微妙地影响了中国妇女站立的仪态与走路的步态。屁股向后甩,就像穿着现代的高跟鞋,走起路来极端谨慎,身体不停地摇晃,完全是一触即倒的样子。观看一个小脚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个走钢丝绳的演员,使你每时每刻都在被她揪着心。缠足实在是中国人感官想象力量精致的创作。

  在不同小脚的欣赏上,人们施展了自己不少的才能,其技巧并不亚于人们在唐诗鉴赏中所使用的技巧。

  “爱”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因而与涕泪,忧愁,与孤寂相揉和,而女性遮掩的结果,在中国一切诗中,掺进了凄婉悲优的调子。

  婚姻是这样的烦难,所以今日婚姻问题,算是社会问题中之最复杂问题。离婚,娶妾,都有流弊,谁也知道是不妥善的办法。原因是婚姻强叫生理上情绪上必然不同,实际上过两种生活的两个人,去共过一种生活。

  中国人于爱字之外,加一恩字,再加情分二字,还有点道理。恩虽似乎不平等,但不必如此解,只说大家顾念一点旧情分罢了。

  物竞天择,于是美者胜,丑者败,少者生存,老者淘汰,倒是返还自然了。所以同性之相欺,还厉害于异性。

  人性未改造之前,婚姻也必完满办法。我非观世音菩萨,不能为女子消灾解厄。

  萨拉图斯脱拉决心辞别河畔的凉风,跑到人声嘈杂的市上。他跟随群众走进一热气关塞的咖啡店里。在这热闹的广众中,他感到一种特殊的慰藉。

  我们不要以为处女的含羞是不爽快,是不赤裸裸:须知一个处女的美点,正完全是她的羞涩的心理所造成的呢。若有一个诗人,他能把含羞的少女做题材,咏成诗歌,我以为那一定是一首好诗,足以令人回环讽诵,像爱悦情人般的珍重它呢。

  从别一方面说:对着少女,她会引起你淡(冲)雅优美如像清秋之月夜那般的幻想;对了妇人,她会引起你热烈干燥渴求畅饮的幻想。

  少女总是卓(绰)约如仙子的,超世间的,浪漫时代的;而妇人呢,她们却是热烈的,世间的,现代的。

  我也曾有万里长征的壮志,我也曾有孤鸿远飞的勇敢;然而,然而只要你向我有意无意的瞟视一下,我便会弃了我原来的梦不做,而浸入沉醉于你美色的绮迷(靡)的梦乡。

  在微风吹人欲醉的春天,不可以没有美丽的花朵竞秀;在梅花耐冷独开的冬天,不可以没有柳絮般的雪片飞舞;在清新的早晨,不可以没有好鸟的啼唱;在寂静的深夜,不可以没有明月的照临;而在世界上的一切青年,尤其是我,不可以没有一对能令人心醉的女人的眼睛。

  我向来的意思,以为夫妇与情人纯然是两件事。世间没有一对会以爱情结合的夫妇,即有以爱情结合的,但一到他们正式的成立了夫妇关系之后,他们的爱情即刻便破坏无遣了。所以又可以换一句说:在夫妇之间不能找到纯真的爱情,在夫妇之间没有情人的存在。

  而情人则不同:情人是完全以爱结合的,以精神结合的;他们不须社会的承认,他们不怕社会的非难,除了真爱的结合,什么名义,什么行迹,一切都可以无所拘束!他们是超越时代的,超越社会的。

  所以我认为将来社会的组织,若不采用情人制,则社会中间的争斗,将永无停时。

  你所说的悖德,若这个德字是指的现社会德道德而说,那诚然是悖德的行为;但我们倘若把这个德字作为永恒德真理——未来社会的道德解,则非特不能认为悖德,简直可以说正在向永恒的真理前进呢!

  “葡萄美酒夜光杯”,朋友,你在那夜光杯里不但可以尝到甜中带酸的葡萄酒味,你还可以在那酒的荡漾里看出高耸的酥胸,肥胖的大腿来呢。

  曾在某一幕电影中看见摄巴黎跳舞场中的景致,只是特写一条条白的大腿,和在旋转的眩人的舞场,深以为写尽了当代的精神。现代的青年是应当享受现代的享乐的,跳舞场是现代唯一适合时代精神的享乐场所。去吧,我们去跳舞场中去吧!

  到了二三月间,风妍日丽,桃花绚烂的开了,嫩绿的柳条丝丝的垂着,穿着彩衣的蝴蝶在花间纷飞……当这时,每会有一种软洋洋地的感觉,如柳絮般漂泊无定,百无聊赖。

  在别的季节,年青的男女一对对地游乐地固然也有,但总不及在春天的大家都及时行乐了。

  审美的观念,不是亘古不变的铁律,当然是要随着时代变迁的,这里边没有到道德的差别,也没有是非的公理。所谓道德,所谓公理,本来也不过是时代的声音。这时代的道德,这时代的公理,最多只能拿来衡评这一时代的事物,若拿来与古时的或后世的事物做比较,便有格格不入之处了。

  有人以为:所以为美,贵乎自然,若矫揉造作,实非美的正则。这句话固然是不错的。但我的意思,以为能有自然的美固好,但人为的美也无妨。只要求其美观,能赏心悦目,不论其为天然的,为装饰出来的,都是好的。

  试站立在南京路最热闹的地方半个钟头,一定可以看见不少时装的女子,她们并不是个个都天生美丽,便装饰起来,个个都有可爱的地方,个个都能显出女子的风流婀娜的姿态,可见装饰是不妨碍美的,反而足以增加美的。

  青年的男女如果一入了爱的境域,有了恋爱的对象以后,总热烈的想把他(或她)自己的素心一下子表露在他爱人的面前。

  有了恋人,第一就想赠他(或她)以一些可爱的礼物,以作纪念,这似乎已成了一种不可缺少的需要。

  我的意思是,对于爱的馈赠,最好自然是用鲜花了。因为那花朵的色香,不特可以表示爱的甜蜜与纯洁,而且可以象征着青春的时代。

  我们的祖先们对于女人,一向是以奴隶相看待的,他们把自己的妻女关在闺闼里,项链、手镯、指戒、耳环,锁得不能动了,而后之大丈夫们,偏偏还要玩小脚,这自然又是一个致命伤。女人们就这样一天一天弱下去。年代一久,恶意渐泯,这时候就只落得了一点玩弄的邪念,女性的身上钉满着男性的眼睛,嘻嘻哈哈,说是“好看得来!好看的来!”了。

  现在我要说的,是贝多芬一生对恋爱的态度的猛烈。他所有的恋人很多,他称之为“不朽的宠者”,他平日劳心于少女的一笑一颦。据他的朋友理斯说,理斯居住在有三个美丽的姑娘的一家裁缝店里面时,贝多芬每天都来访问他。

  柏辽兹层改装作女子,怀了手枪,想去复仇,自己也拼个最后。继而在途中见了大自然风光的魅力,误到了自己的光明的前途,就排除一切愤懑,而埋头作曲了。

  故在音乐,男性是创造的,女性是享用的。男性是种子,女性是土壤,音乐的话从种中发出,受土壤的滋养而荣华。人们只注意于这是某种子开出的花,而不知道花式受土壤的滋养,在土壤上繁荣,而为土壤所有的。这样一想,自来音乐家的多受母教,多恋史,自来女性的性质的接近于音乐,女性的善于音乐感染,自来音乐艺术的与女性有特别关系,在这里都可推知其原由;而自来的音乐作家都是男性而没有女性,在这里也可直到其是当然的事,而不足怪了。

  久远的女性!文化生活的最上乘的一书中最优秀的音乐,是你们所有的!这是何等光荣的事!愿你们自爱!

  我以为男子要谈条件,第一件事就得问问自己是否也具有那些条件。比如我们要求对方“容貌美丽”,就得先去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不是一个漂亮的男子。我们要求对方“性情温柔”,就得反躬自省,自己是否一个绝不暴躁而又讲理的人。

  假如抗战提高了中国的地位,提高了军人,司机,乃至一般工人的地位,即我认为提得最高的,还是我们那些忍得住痛耐得住苦的妇女。

  因为我自己是在北方长大的南方人,所以我希望对方不是“北人南相”——此条可以商量。

  因为我自己从未穿过西装,所以希望对方也不穿着洋服——东方女子穿西服,十个有九个半难看!

  因为我很择客,所以希望对方也不招致许多无聊的男女朋友,哼哼洋歌,嚼嚼瓜子,把橘子皮扔得满地。

  因为我有洁癖,所以希望对方也相当的整齐清洁——至少不会翻乱我的书籍,弄脏我的衣冠。

  因为我怕香花,所以希望对方不戴白玉兰,不在屋子里插些丁香、真珠梅之类的。

  因为我喜欢淡雅,所以希望对方不穿浓艳及颜色不调和的衣服,我总忘不了黄莘田先生的两句诗:“颜色上伊身便好,带些黯淡大家风。”

  我自己曾经享受过很舒服的衣食住行,而在抗战期内,绝口不提从前的幸福!我觉得流离痛苦使该受的。因此,我希望对方不是整天的叹着气说:“从前在北平的时候呀”,“这仗打到什么时候才完呀”一类的废话。

  我喜欢看美人,无论是真人还是图画,希望对方能够谅解。我只是赞叹而已。倘若她也和我一样,也只爱“看”美男子,我决予以鼓励。

  因为我自觉是“每逢大事有静气”的汉子(看见或摸着个把臭虫时除外,但此不是大事),所以希望对方遇有小惊小怕时,不作电影明星式的捧心高叫。

  我对于屋内的挂福,选择颇严,希望对方不在岸侧或床头,挂些低级趣味的裸体画,或明星照片。

  我很喜欢炉中的微火和烛光,以为在柔软的光影中清谈,是最惬心的事,希望对方也能欣赏,至少不至喜欢强烈直射的灯光。

  我喜欢微醺的情境;在微醉后谈话作文,都更觉有兴致。因此,我希望对方不反对人喝“一点”酒。但若甜酒——如杂果酒,喝到两杯以上,白酒五杯以上,黄酒十杯以上,亲爱的,请你阻止我!

  因为我在北方长大,能吃大葱大蒜,所以希望对方虽不与我同嗜,至少也不厌恶这种气味。

  我们之看女人,是欢喜而决不是恋爱。恋爱是全般的,欢喜是部分的。恋爱是整个“自我”与整个“自我”的融合,故坚沈而久长;欢喜是“自我”间断片的融合,故轻浅而飘忽。这两者都是生命的趣味,生命的姿态。但恋爱是对人的,欢喜却兼人与物而言。——此外本还有“仁爱”,便是“民胞物与”之怀;再进一步,“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便是“神爱”,“大爱”了。

  我认为艺术的女人第一是有她的温柔的空气;使人如听着箫管的悠扬,如嗅着玫瑰花的芬芳,如躺着在天鹅绒的厚毯上。她是如水的密,如烟的轻,笼罩着我们;我们怎能不欢喜赞叹呢?这是由她的动作而来的;她的一举一步,一伸腰,一掠鬓,一转眼,一低头,乃至衣袂的微扬,裙幅的轻舞,都如蜜的流,风的微漾;我们怎能不欢喜赞叹呢?最可爱的是那软软的腰儿;从前人说临风的垂柳,《红楼梦》里说晴雯的“水蛇腰儿”,都是说腰肢的细软的;但我所欢喜的腰呀,简直和苏州的牛皮糖一样,使我满舌头的甜,满牙齿的软呀。腰使这般软了,手足自也有飘逸不凡之慨。你瞧她的足胫多么丰满呢!从膝关节以下渐渐地隆起,像新蒸的面包一样;后来又渐渐渐渐地缓下去了。这足胫上正罩着丝袜,淡青的?或者白的?拉的紧紧的,一些儿皱纹没有,更将那丰满的曲线显得丰满了;而那闪闪的鲜嫩的光,简直可以照出人的影子。你再往上瞧,她的两肩又多么的亭匀呢!像双生的小羊似的,又像两座玉峰似的;正是秋山那般瘦,秋水那般平呀。肩以上,变到一般人讴歌松赞所集的“面目”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她那双鸽子般的眼睛,伶俐到要立刻和人说话。在惺忪微卷的时候,尤其可喜,因为正像一对睡了的小鸽子。和那润泽而微红的双颊,苹果般照耀着的,恰如曙色之与夕阳,巧妙的相映衬着。再加上那覆额的,稠密而蓬松的头发,像天空乱云一般,点缀得更有情趣了。而她那甜蜜得微笑也是可爱的东西;微笑是半开的花朵,里面洋溢着诗与画与无声的音乐。

  如忘记了自己,专门指摘人家,甚且造作或利用流言,作攻击的宣传,我们就要请他自省一下。

  我固然不喜欢像古代教徒之说女人是恶魔,但尤不喜欢有些女性崇拜加,硬颂扬女人是圣母。

  我最喜欢谈中庸主义,觉得在这里也正是适巧,若能依了女子的本性使她平匀发展,不但既合天理,亦顺人情,而良性间的有些麻烦问题也可以省去了。

  这是婚姻法发表的时候,北京市人民法院院长的一篇报告里的话。“通奸一般是指不是夫妇的男女而发生的性交行为而言,但嫖娼不在此例,因为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认为凭金钱去蹂躏妇女是合法的。因此在社会上一般人认为通奸是不道德,而对嫖娼则视为当然,这种看法正确吗?很值得考虑。嫖娼实际是强奸行为,只因为嫖客花了钱,就得到法律的保障,舆论的原谅,甚至颂扬为风流韵事。而通奸的男女往往是有真的感情存在,反成了违法损德的行为。”

  这个世界确实是往好的一方面转,那种看似异常而突出于常识的事情出现,这就是表示人世所自己创作的种种虚伪的渐就消失了。

  我并不认为人可以终日睡觉或用茶酒代饭持,然而我觉得睡觉或饮酒喝茶不是可以轻蔑的事,因为也是生活之一部分。

  “初夜权”系Jus primae noctis的译语,指古代一种礼俗,在结婚时祭司或王侯得先占有新妇数日。大抵初民有性的崇拜,对于处女视为有一种“太步”(Tabu),含有神圣和毒害之意味,凡夫所不能当,故必先以圣体——无论是神、祭司或王侯等破除之,始不为害,可以结婚了。

  《爱之成年》的坐着加本德说,“性是自然界里的爱之譬喻”,这是一句似乎玄妙而很是确实的说明。生殖崇拜这句话用到现今已经变成全坏的名字,专属于猥俗的仪式,但是我们未始不可把他回复到庄严的地位,用作现代性爱的思想的名称,而一切的情歌也就不妨加以古昔的Asmata Phallika(原意生殖颂歌)的徽号。加本德在《爱与死之戏剧》内,根据近代细胞学的研究,声言“恋爱最初(或者毕究)大抵只是两方元质的互换”,爱伦凯的《恋爱与结婚》上也说,“恋爱要求结合,不但为了别一新生命的创造,还以为两个人互相因缘的成为一个新的而且比肚子存在更大的生命。”所以性爱是省的无差别与绝对的结合的欲求之表见,这就是宇宙间的爱的目的。

  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

  既然平等,男女便都有一律应守的契约。男子决不能将自己不守的事,向女子特别要求。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自己和别人,都纯洁聪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虚伪的脸谱。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强暴。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

  世界上有许多事实,不看记载,是天才也想不到的。非洲有一种土人,男女的避忌严的很,连女婿遇见丈母娘,也得伏在地上,而且还不够,必须将脸埋进土里去。

  人为万物之灵,首先就是男人的本领大。最初原是马马虎虎的,可是因为“知有母不知有父”的缘故,娘儿们曾经“统治”过一个时期,那时的祖老太太大概比后来的族长还要威风。后来不知怎的,女人就倒了霉:脖颈上,手上,脚上,全都锁上了链条,扣上了圈儿,环儿——虽则过了几千年这些圈儿环儿大都已经变成了金的银的,镶上了珍珠宝钻,然而这些颈圈,镯子,戒指等等,到现在还是女奴的象征。

  我们男子夜行,遇到强盗,他用手枪指着你,叫你把银钱戒指拿下来送给他,你手无寸铁,只好依着他的吩咐。这算不得懦怯。女子被污,平心想来,与此无异。都只是一种“害之中取小”。不过世人不肯平心着想,故妄信“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谬说。

  平心而论,她损失了什么?不过是生理上,肢体上,一点变态罢了!正如我们无意中砍伤了一只手指,或者是被毒蛇咬了一口,或是被汽车碰伤了一根骨头。社会上的人应该怜惜他,不应该轻视他。

  3.娶了一个被污了的女子,与娶一个“处女”,究竟有什么分别?若是有人敢打破这种“处女迷信”,我们应该敬重他。

  在我们的世界以内,差不多没有一个人不承认结婚必须有恋爱的。这句话的含意是:倘若没有恋爱,就是郑重其事大举结婚的仪式也不相干。换句话,要是真的两相恋爱,就是一点仪式没有也不要紧。

  假如结婚之后就此不恋爱,结婚真成恋爱的坟墓了。这就可见恋爱像一条无穷无尽而时刻有新意味新境界的通路。除非不走上这条路,一走上这条路就永远前进,以恋爱始,也以恋爱终。

  老实说,结婚这个词就只表示男女两个发生肉体关系。说他们今天结婚,就像说他们两个将要发生肉体关系了;说这是结了婚的一对,就想说他们两个已经发生过肉体关系了。依我愚见,发生肉体关系是极其平常的事,是恋爱路程中的一个境界,走走走走自然会走到哪里的。

  所以,是昂起头挺起胸来的人,是愿意过合理的生活的人,不但不要结婚的仪式(磕头不要,三鞠躬不要,茶话会也不要),并且不要结婚这个词儿。始于恋爱,终于恋爱。

  不受传统观念的拘束,能自趋于合理的生活,这是真正的道德。至于没有了结婚这个词儿,没有了什么仪式,就会扰乱社会,给人们以坏影响,我实在想不出其所以然,所以我不相信。

  我替他们想,不但结婚这个词儿不可无,而且必须大磕其头才行,因为头磕得越响越见得郑重,越见得真个正式开张了。

  西谚有云:“任何事故,追根问底,必定有个女人。”话并不错,不过要看怎样解释。一个人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很大部分是因为家有贤妻。“女人是谁做的,男人是泥做的”,是女性崇拜的说法,指女人为祸水,是厌恶女性者的口头禅。

  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废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一个人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带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

  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

  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接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茶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加入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缘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男性的技俩,差不多就只有这么一套:对于女性是追求的,在追求最激烈时,不惜谄媚,哀求,在那个时期,即使有最不好的特性,也必努力遮瞒起来,为得女性的欢心。等到象一件事物般到了他们的手里的女性,他们就用玻璃罩罩住了,而一反其谄媚,哀求的态度,专横已极。

  女学生,女性,都是一个笼统的名词。正如我所写的给男性一样,男性,还不是同样是一个笼统的名词,我要骂男性,不能为了我有好几个对我极敬爱的男友而不骂。只要骂的态度是公正的,是切实的,谁说不应该骂?我最恨那种无是非的好好先生。

  闹了几年妇女运动,妇女问题等等,研究妇女问题的,好像只是几个专家所能成就的。不要好的女性不努力,受着男权所包围的女性不能努力,对于妇女问题等等,该深入各个男女心中,使他们明了。譬如有些女子是十分母性的,不适宜做社会事业,在家庭里看顾小孩子等,男子不能看待她是雇工,她是为国家造国民,为社会造人才,并不是替丈夫做的,而是一种独立事业。

  在家庭里,因为生产的关系,也使女子受到不少的影响,吃了不少的亏。普通总是男子在社会上任事,担负经济的;而女子则看小孩、理家政,所有的精神全消磨在零零星星的事情里。日积越深,男子就成了一个象煞有介事的俨然的主人公了,而女子是一个附属者,仰仗于他们的。象这类有知识的男子,只配与三家村的婆子结婚,若不幸而与有知识的女子相结合,他们是不能幸福的,因此要用他们的奴性,来几次三番磨折这女性,造成服从他们听他们话的妻。

  不错,武大郎是个小说上的人物,但为什么一定不重要呢?世界上最可贵的是这种人,最多的也是这种人,不声不响,忍辱含垢,克勤克俭,用劳力养活自己,养活家人,同时也养活全世界,没有这种人就没有世界,为什么不重要?——别乱扯了?我是说在小说上,他不占重要地位!——你这样说?为什么?“水浒”可以没有他么!“金瓶梅”可以没有他么?没有聂绀弩,大公园还是大公园,野草还是野草,文坛还是文坛,世界更还是世界;但没有武大郎,想想看,水浒就不成其为水浒了,金瓶梅更不成其为金瓶梅了。他在小说上的地位比你我在这现实社会占的地位重要得多。

  旧世界的强盗,痞棍,恶鬼们,什么都要抢到手里,权利,名位,高楼大厦,绮罗纹锦,珍馐美味,黄金,外钞,一切一切,而最别致的一种东西(是的,东西,这里决没有修词上的毛病。)便是美人——这似乎有点侮辱女性,但无法,事实如此!我愿女性们也跟我们一道想想这怪事,在抢的过程中,少不了有些牺牲者,牺牲的样式又名目繁多,武大郎不过是其中之一。

  婚姻应该以爱情为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那怕只是片面没有,也不应该存在。

  爱情,应该有它的崇高,圣洁,使人勇敢,使人趋向战斗的一面;但同时也有卑贱,丑恶,甚至渴血的一面。

  爱情,那小姐的爱情,对于一个小贩,隔着山,隔着海,隔着铜墙墙壁;对于绅士,连空气也不隔。

  潘金莲也爱过武松;那只能比之于梁红玉的爱韩世衷,识英雄于未遇时,料定或认为他将来会不错;武松其实是现在也不错,在碰到西门庆之前,他是无可比拟的。因之,仍旧含有势利的成分。

  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这是二句好话。但在旧世界,在有着西门大官人和武大郎的区别,有着贫富贵贱的区别,你怕不怕吓人的字眼,有着阶级的分别的旧世界,爱情本身,这里专就女性方面说,永远长着势利眼。蛟龙不是池中物,美人儿决不是贫贱人的被窝盖的住的。除非女性自己有了觉悟。

  胡适曾对学生这样说过:一个国家中,怕老婆的故事多,则容易民主;反之则否。德国文学极少怕老婆的股市,故不易民主;中国怕老婆的故事特多,故将来必能民主。

  在过去,一个女人,在三从四德贤妻良母主义之类的教育或熏陶中长大,和一个漠不相识的人订婚,然后离开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像关云长单刀赴会一样,像郭子仪单骑见回纥一样,像陈丽卿空手入白刃一样,嫁到一个陌生的人家,以别人的父母为父母,以别人的兄弟姐妹为兄弟姐妹,这空气首先就令人窒息。

  我们常见老婆牺牲,完成老公;少见老公牺牲,完成老婆。最理想的当然是各完成各的,互不妨害,互不牺牲。若在必须牺牲一边的场合,而老婆的才能又真在老公之上,成就会大得多,老公为什么不应该牺牲自己,完成老婆呢?

  还有几句话想说说:女人不是人,在母家是女儿,嫁后是老婆,有了儿女是母亲。

  “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女人都希望嫁一个有声望,有地位,有丈夫气概,知识能力都在自己之上的老公,走出去,旁人看见了,即使口里不说,眼里却关不住:“这位是某夫人!”这样她就遍体光辉,连自己也觉得自己年轻了二十年,漂亮了一百倍。

  怕老婆是一回事,怕老婆的故事是另一回事。表面上看,怕老婆故事多,似乎就是怕老婆的人多,其实刚刚相反。正因为怕老婆的人少,怕老婆的事才被认为稀奇,不正常,可耻可笑,才被编成故事,传播开来。如果怕老婆的人多,怕老婆的事,大家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谁能觉察得出?纵然觉察,也都彼此彼此,心照不宣,又怎会传为故事呢?新闻记者们有言:“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才算新闻”,就是这意思。不然,前面说过,怕老公的侍,真是滔滔者天下皆是也,何以没有一个故事称之曰怕老公,而且连“怕老公”这术语都没有呢?

  男女平等,夫妇平等,才是真民主;尊重女权,尊重妻子儿女的人格和人权,才是真有民主思想的人。只有多有这种互相尊重的平等夫妇,才可以说容易民主;只有夫妇平等成为普遍现象,次啊可以说已经民主。但这样的夫妇关系,却与怕老婆毫无共同之点。怕老婆是老公怕老婆,它的不合理,正和怕老公一样,都与民主无关。

  女子如果有了才识,自然就要和男子闹起平等来,一经平等,就要平权,女子的权大了,到了极点便得参政,至少也要在家中作威作福,遇事都得发言干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倒不晓得依从那个得好。到那时不仅谈不到什么几从几德,甚至无论什么小事都成问题而不能很顺利地解决。从前的人见到这一点,欲防祸于未然,便只有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

  女子一天没有才识,便一天莫想解放。因为要解放,要自由,要平等非得从她们本身做起不可。要她们自己在大学里同男学生一班上课,在社会上同男子一样服务,那末她就自然有了自由,自然达到平等的地位了。有许多女子所谈的平等,却不是我敢赞同的,因为她们不肯自己赶上男子的阶梯去与他们并驾齐驱,而一定要把男子拉下到她们自己的阶梯来并肩同立,这样一来平虽然是平了,可不是那些先觉者所提倡的平等之本意。

  权力义务常常是联在一块的。女子既起了平分了男子的权利,当然也得平分了义务去。对于家庭,对于社会,都得和男子一样负相当责任。

  要真正做一番事业,自得打开许多难局,才能达到成功。难局的打开全靠见识的高远;高远的见识,就得要学问来培植了。做压寨夫人容易,要去冲锋陷阵便难。解放了的女性,就非得自己上前线不可。在学问上,在能率上,都得迎头赶上男子的战线,或甚至利用她们那种纤细的头脑,超过男子的成就,他自然不言平等也就平等了。一个女子如果她的才能,不弱于人,而真能做事,那末,就置身于最高权威的国府,有谁敢轻蔑地唤作“花瓶”呢?

  人们把“倾国倾城”来作为恭维女子的字眼,而居然几千年来,没有一个女子出来反对,这是使我十分惊异的。女子为什么只能倾人之国,倾人之城,而不能自己建国,自己建城呢?

  女子在年轻的时候,所凭以骄傲于男子的就是眉毛,但中年以后又凭什么去骄傲呢?我希望那不是她丈夫在社会上的地位,也不是她床头的金钱,而是她自身的学识。这种学识自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成功的。从小就得培植起来,以便入社会以后有所应用。用这种有才之德,来代替那种无才之德,于是乎女子真的解放了。她用她自己德双手紧握着自由,出入男子的社会,遇事得与之抗衡而得到平等的待遇。这样一来,女权自然伸张了。她们的地位也就确立了。

  但女权伸张以后,她们却常怀一种报复的心思。仿佛几千年来女子所受的委屈都得由她们来复仇,现在应该是轮到女子压迫男子的时代了。女子再不做男子的玩物,男子却得做女人的奴隶。

  正同我们到了严冬岁暮,屋子里总想升起一盆火,有时并不是为着御寒,而只是用来驱除冬夜的寂寞一样,新家庭中希望有儿女,也并不一定是为着子嗣问题,但是人们的欲望是得陇望蜀的,既有了女儿周,便希望有个儿子,同样,有了儿子,又想有个女儿。

  她说儿子像飞燕,等到你辛辛苦苦将他育大,羽翼长成,多要高飞背母而去。男儿到了成年以后,找到了一个恋爱的对象,便把父母抛到脑后了。这也许不是出于他的本心,不过一个人在恋爱中是什么事都不暇顾及的。结婚以后,他变成了女子的笼中物,更无自由可言。

  一个男子虽英勇可御十万雄狮,然敌不住一个纤弱女子。床第间势力之大,常出乎我们意料之外。柔能克刚,也许这就是一种实证。原来丈夫的意志常常是跟着爱妻为转移的。纵然他是一个很刚毅的男子,但一夜的缠绵,没有不把他所有的决心都驱散的。家庭中全是女人的天下,男儿的意志几乎没有存在的余地。

  在个人的女性中,有的是意志坚强的分子,她可以脱离家庭的羁绊,不受男子的玩弄,但很难抵抗社会的压迫。

  然而美是无标准的,而男人尤其没有定见,今天喜欢那样,爱新厌旧,成了本性。

  男人一念之差,女人百年之苦。缠小了的脚,要放大是不可能的。断了的头发,要它长长,也还得好几个月工夫。

  以前的男人,不要女人有学问,只要女人能服从,所以体长“女子无才便是德”,于是女人在出嫁以前唯一的工作,就是学习女红。现在时世变了,男人喜欢女人也和自己一样认识字,能写信,于是女人便争着要读书,和男子一样进学校。她的父母,也时常督促她,当她年纪太小,还不曾意识到男人的重要的时候。

  嫁之一字对于女人的一生是何等重要啊。“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不仅是跟随而已,她还得把她自己造成一个鸡一般或狗一般的人,去配合她的丈夫。你做了鸡的老婆,你就得学者喔喔的啼,你做了狗的老婆,你就得见人摇摇尾巴。你嫁给一个武夫,你就应该知骑射,你嫁给一个文士,你就应该娴诗词。嫁做商人妇,应该会打算盘,做了医生妻,应该懂得看护。总之,男人就是她最高的模范,值得她一生一世去学习。

  只要男人有一个目标,要女人去做,她总可以做(甚至有些无心肝的男子要自己的女人去卖淫,来养活他,她也只得服从),怕的是他朝三暮四,漫无标准:譬如说在恋爱的时候,希望她极浪漫,结了婚以后又希望她极贞洁。有时希望她对自己很柔和,有时又希望她对别人很强硬。今日希望她像女孩儿样,明天又希望她有贤孟母风。有时想她在家带孩子,有时又想她出外做事情。有时要她时髦,有时又要她俭朴。有时爱她会说,有时又嫌她多言。这样使得她无所适从,虽竭尽心力,也不能使男人满足,而合于他的要求。于是她的生活失了平衡,她的心海起了波浪,她的歇斯底里也就发作了。

  现在可以找到二种人,一种是“年纪二十五,衣服无人补;若要衣服有人补,除非讨个Wife。”的补衣主义的信徒。一种是服膺:“光棍老儿活神仙,一把雨伞到天边。”的光棍主义的。

  一谈到讨了老婆的人,他们用多么惬意,他们却要寄几十块到家里去给老婆用;生了儿子后,买可可粉,牛奶糖,不倒翁,小汽车,皮人,雇保姆。读书时要学费,膳费,这种担负实在不小,本来好好一个人,为什么要自寻这些苦头吃呢?

  情书对于青年是有密切的关系的,大凡一个人到了青春时代,性的要求自然较任何时代来的热烈,情书便是这要求中的良好的工具。它能使对方对你的心情了解,密切亲近,能使你达到恋爱的成熟,它实在是青年的一个功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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