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被一个女司机追尾了。” 3月11日凌晨1时15分,王先生报警称,自己驾驶着车辆沿迎宾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永康路时,被一辆轿车追尾。王先生无耐地说:“我停在这等红灯,只听见‘轰’的一声,我的车子就被撞了,大半夜的路上都没车了,这都能撞上,真是绝了!”
接警后,沭阳交警二中队民警顾广竹迅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这是一起简单的追尾事故,两车有不同程度损坏,好在并无人员受伤。 “警察同志,刚刚她还想跑。我看她迷迷糊糊的,你们赶紧检测一下,我怀疑她喝酒了!”被追尾的王先生说道。
“我是喝酒了。”没等询问,看到警察后,该女司机王某直接承认了自己饮酒驾车的行为。王某坦诚自己因心情不好,喝酒后开车出门散心,行驶到该路口时,由于走神,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后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女司机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你涉嫌醉驾,事故你负全责,没异议吧?”随后,民警带着王某前往医院抽血检查。
“你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我们立案调查了,驾驶证也要被吊销,事故要同步处理,心情不好也不能酒驾啊。”在进一步询问中,民警说道。
“警察同志,我真的知道错了,早知道就不出来了……”询问室中,王某留下了后悔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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