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晚新视觉网1月7日报道。湖北一个两岁的男童遭遇陌生女子多次殴打至颅脑损伤。打人者与孩子并不认识,孩子的母亲上前找对方理论,女子竟再次殴打男童,还叫嚣自己心情不好,打了怎么了?
视频中一个两岁男童在小区里玩滑板车,他的家长则在不远处观察着孩子的情况。小男孩儿身边突然经过一个陌生女子,带着一个小孩。只见女子突然将男童踢倒之后,多次踢打在男童身上。小男孩的父亲见状,马上赶过去。男孩的母亲则上前找对方理论。
女子无故打一个陌生的孩子竟然完全不会感到羞愧,将其母亲上前理论,双方还发生了争吵,更是上升到了肢体冲突,在此期间女子因感到不满多次殴打男童。男童的母亲无奈只能先行带孩子离开,没想到对方又追了上来拿滑板击打孩子的头部,母亲只能一直让自己的孩子赶紧躲起来。
事发后,男童的父母急忙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治男童确诊为中型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至于为什么要打孩子,对方只是说心情不好,打他怎么了?
这女的是疯了吗?下手这么狠毒,希望法律严惩。这个属于故意伤害了,要严判严罚。这么多人看着呢,让大人这么打小孩都是冷血吗?男孩的父母一定要找到这个歹毒的女人,叫她赔偿再让她受惩罚。自己也是孩子的妈,怎么可以这样呢?
12月初重庆有7个小学生在某街头发生了口角,其中一位小学生的母亲正在楼上,正好看到了这一幕。女子以为自己的女儿受到了欺负,马上赶到楼下,对其他的六个同学进行殴打,主要方式为扇耳光。
相关视频传到了网上,评论区马上热闹了起来。在大部分网友看来孩子之间发生口角,又没有动手打人,家长可以制止,但绝对不能打人。但也有网友联想到了校园暴力。认为孩子可能受到了校园暴力,家长才过去制止训斥,为的就是给那些爱欺负他人的孩子起到震慑的作用。
如果打人者与儿童非家庭成员的,只要打人者将儿童打成轻伤以上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作为成年人应该更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对孩子动手。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孩子犯了错,可以教育,也可以找家长找学校,但最不应该的就是动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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