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南站候车室,年轻男子将一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猥亵的事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并将该男子抓获。
随着类似事件的频频曝光,幼儿的防侵害和性教育引发越来越多的关注。该不该让小孩光屁溜?这种行为会不会给小孩带来安全隐患?家长如何做好孩子的性教育?如果孩子被伤害该怎么面对?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8月12日,南京小女孩被猥亵的新闻一出来,家住太原的新手妈妈小田就有些紧张。近一年来,“宁波16个月大女婴被五旬老头侵害”“北京某教育机构男老师对3名男生实施猥亵”诸如此类的新闻,总会牵动小田的神经。她的微信经常还会收到同学发来的各种链接,“你以为儿童性侵还很遥远?”“男孩被性侵的比例是女孩的两倍”“恋童癖性侵事件不断,家长要学会保护孩子”,同学甚至留言:“不要让你家小宝光屁股,那样很危险!”虽然儿子只有一岁,如何开展性教育已经被她提上日程。
一岁的孩子就不能光屁股了吗?对于这一点,小田的婆婆提出质疑。“夏天包个纸尿裤多热,孩子穿个开裆裤凉快又舒服。”不光是婆婆这么想,小区里其他帮子女看孩子的长辈也是这样,相熟的人见面,还喜欢摸一把孩子屁股,称赞两句“真亲了”,这种情况要是被小田遇上,她心里会不舒服,她会借机说句“咱们去滑梯那边吧”,把孩子和对方分开。在她看来,孩子光屁股是婆婆所谓的“顺应自然”,穿上纸尿裤则是尊重科学,穿与不穿都有道理。
可是,这样的新闻一出来,这样的链接一打开,小田就有些焦虑,她也会和婆婆交流这些事情,潜移默化地想让老人对孩子的教育再科学一些,可是,一岁的孩子,该怎么开展性教育?小田心里有些疑惑。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山西一家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李欢欢认为,一岁的孩子是不应该光屁溜的。不仅是一岁,从孩子出生开始就应该注意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对待孩子的方式,会帮孩子在潜意识中形成对外界的反应。
例如,孩子很小的时候羞耻感也会存在。如果我们习惯性地把孩子的生殖器官暴露在外面,无形中给孩子的反馈是可以接受别人看自己的私密部位,这个眼光是正常的,所以这类孩子将来也会出现当众大小便的情况,这样不利于孩子羞耻感的建立。
对于一岁的孩子,李欢欢认为,家长首先应该关心的是孩子的健康问题。因为一岁多的孩子被陌生人接触并且进行安全方面侵犯的几率相对比较少,但健康方面的问题会比较多,一个是心理健康,另一个就是生理健康。孩子不穿裤子,把生殖器暴露在外面,很容易被感染或者是得疾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发育。
街头的随机采访中,不少家长都表示,很想对孩子展开性教育,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是最合适的时机,有一些敏感词汇该怎么和孩子说。李欢欢建议,孩子的性教育从两三岁以后就应该有所接触,当孩子开始进行接触非家庭环境之后就可以正式开始。
随机采访中,一些孩子在提到“性”时,会用“肮脏”“不正经”之类的词来形容,有的孩子也表示会很好奇,但会首先从网上查资料,而不是向父母请教。
“关于性教育,我们提倡的第一个原则就是随意自然,不要刻意地把孩子放在那儿一板一眼地进行教育。当两三岁的孩子开始观察到自己和异性的性器官不一样,特别是到了幼儿园,他们自己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就可以进行性教育,你可以告诉他(她),小朋友之间是不同的,身体的有些部分我们不可以碰触,别人也不能碰触;第二个原则就是不遮遮掩掩。很多家长在进行性教育的时候,自己都不好意思,其实性教育和我们其他方面的家庭教育都是一样的。”李欢欢说,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一些知识可以大方地给孩子介绍,可以消除这部分带给孩子的神秘感。
“第三个原则就是多谈自我尊重,少谈威胁。很多家长性教育的方式就是威胁,比如,你这样会被坏人盯上之类的,无形中关于‘性’的话题给孩子带来一些害怕的感受。”李欢欢说,性教育不应该是恐怖教育,而是要让孩子明白这是一个自我尊重的事情。只有在自己有意愿并且作为成年人能为自己负责的情况下,“性”是一件自然的事情。同时也应该强调,如果不是自己愿意,自己也不能为这个结果负责任的时候,需要再等待一段时间,但“性”依然是美好的。
对于给孩子看的性教育书籍的编写,李欢欢说,最好以故事的形式来进行普及,让孩子们有兴趣、能看懂。家长也应该主动参与到孩子的性教育过程中。
一旦孩子遭受到不法侵害,李欢欢建议,如果有机会,首先要用呼喊等方式引起周围人注意;如果没有,暂时先不要做引发危险的抵抗,注意保留证据,进行追查。
“很多时候我们在性教育方面的误区就是,誓死都要维护自己的贞操,把贞操看得比生命更重要。其实我们应该认识到对性器官的侵害和对身体其他部位的侵害是一样的,性器官并不优越于我们身体的其他器官,它只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相比而言,还是生命更重要。”李欢欢说。
李欢欢认为,我国性侵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是性教育的匮乏和性压抑,大批人关于性方面知识的渴望受到压抑,而且会因为不好意思表达而变得隐晦和躁动。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举办一些公益性的性教育讲座,以此来提高性知识的普及程度。
山医大一院精神科曹晓华医生则建议,孩子在幼儿阶段,家长可以通过绘本或者讲故事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早期性教育,孩子入学后,建议学校开展适当的教育,家长依旧要参与到对孩子的性引导中。
被猥亵的孩子因为年龄小,表达能力有限,加上如果没有人证物证,是不是很难对侵犯者定罪?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记者采访了山西锋镝律师事务所的成建国律师。
猥亵儿童罪,是指故意对儿童以除奸淫幼女之外的方式进行性侵犯的行为。成建国结合《刑法》第237条规定分析说,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所以,成建国建议,父母一旦发现孩子可能受到猥亵,应该立即报警,及时固定证据。“未成年人如果能够准确指认嫌疑人,记清楚犯罪地点和案发时间以及自己被触摸的部位,这都非常有利于定罪。而且,证言距离案发时间越短,可信度就越高。”成建国也提到,如果无法确定刑事责任,孩子又确实受到了伤害,那对于孩子负有监管、保护义务的一方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等。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成建国认为,从这种规定模式看,猥亵儿童罪似乎随附或依从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规定,忽视了猥亵儿童罪自身特点,而且过于简单,由此导致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出现一些问题,仅仅通过司法难以解决,需要从立法上予以完善。
山医大一院精神科医生曹晓华认为,孩子除了肌体的伤害,心理方面的影响更需要家长关注。“我们接诊的一些有情绪问题的孩子,他们的问题可以追溯到小时候。有一种病叫做创伤后应激障碍,比如或者小时候被性侵都可能会对孩子造成创伤,这种影响可能很多年后才会显现。孩子在遭受侵害的时候,家长或周围人不恰当的态度,会让他们觉得这是一件很丢人、从此抬不起头的事情。孩子的自尊会受到影响,长大之后会出现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问题,甚至可能会影响他(她)将来和异性的正常交往。孩子在越小的时候出现这种创伤,这种影响就会越深。”
李欢欢结合自己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具体案例说:“我们接待过一个女孩,她小的时候被性侵了,本来她还懵懵懂懂,但她妈妈对此一直忧心忡忡,时常跟她说,你将来可怎么办呀,你这名声都毁了,还时不时地会提起这件事,或者试探她有没有忘记这件事。”李欢欢说,原本这个女孩儿对当事人对她做了什么的印象已经模糊了,但她妈妈的这个态度反而让她印象深刻。
李欢欢说,工作中她接触的一些被性侵孩子的家长确实反应过激,“我建议家长在孩子被性侵之后,除了司法程序的步骤,自己要放松一点。可以告诉孩子,这方面被侵害和我们身体任何一个部位被侵害没有区别,比如说,这和走路突然被人拿花盆砸到头上的侵害程度是一样的。它们的本质都是在我们没做好准备的时候就被别人伤害了,既然是伤害肯定会留下一些痕迹,但是一定会康复。所以对于性侵害,应该把它等同于我们接受的其他伤害,相比孩子,家长更应该有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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