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看到过许多在讯问时的梗,突如其来的“神回复”,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案情概述:唐某某、向某某在营山县火车站附近偷盗一辆正在充电且未拔出钥匙的电瓶车,当场将车骑走。
案情概述:唐某某、向某某去朋友陈某家闲坐,经过一个依山搭建的羊棚,遂即心生歹念,顺手牵羊。
案情概述:吕某酒后驾驶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并未改正,再一次酒驾时引起车祸。
案情经过:乔某因不服物业管理人员程某管理,与其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乔某将程某左眼部打伤,致其左眼眶内壁骨折。
屡见不鲜的“神回复”,无非是对自己所做的违法行为认知不够,或为了逃避法律的审判,避重就轻的“闪躲”供述。尽管这些“神回复”可能会让讯问的检察官“忍俊不禁”,可他们的内心却一点也不会高兴。
我们期望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做违反法律的行为,同时也要学会用法,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有力武器。少一些“神回复”,多一些法治意识。
请输入你的在线分享代码
额 本文暂时没人评论 来添加一个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