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律师,竟然在法院办公室遭到两次殴打。”北京恒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慧昨日称,4月2日她在通州区法院办案时,遭该院执行局法官和法警的殴打,致使眼部、面部、肢体等多处受伤。(4月14日《新京报》)
相信所有看到此新闻的民众,都会忍不住哑然失笑,随后会陷入一种困顿,但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一边是追求法制公平的律师,一边是确保法律天平的法官,在平民百姓看来,都是属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高大上”群体,无论是对于法律的认知还是日常行为操守,均会以法律为准绳,绝对不可能出现“互掐”。
法官与律师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恩怨,以致发展到在法院办公场动起了手脚,这让“君子动口不动手”古训情何以堪?
据51岁的崔慧律师回忆,4月2日,自己在通州区法院4楼,找执行局法官赖秀林,就自己代理的一个合同纠纷案,要求下达执行裁定书,“这个案件原、被告已达成一致协议,但通州区法院已超期限2年半不予执行。”遭到拒绝后,崔慧称将去通州区检察院控告其不作为。随后,就被执行局法官、庭长、法警殴打致伤。
有理走遍天下,但在通州区法院执行局却似乎行不通。我们不难发现,在执行局法官面对律司要控告自己不作为后恼羞成怒,黔驴技穷之下抡起胳膊动起了粗,而出现在事发现场的执行庭长不但没有劝阻,反而招呼两名法警加入殴打行列,这种毫不思索下的“抱团”举止,不仅仅是殴打好么简单了。这行为背后的潜台词无非就是:“这是我的地盘我说了算”、“居然还有人敢在这儿撒野”、 “不给你点颜色,还真当法院没人?”……
真为这群法官、法警汗颜,更为通州法院捏了一把汗。无论当天真相如何,在法院办公场所,发生法官、法警、律师群殴事件,这本身就是对法律的蔑视,对法律的亵渎,更会让民众心寒。这是一起简单的偶发现象,还是法院“业内”的普遍现象?如果连堂堂的法院都讲究“抱团”,都习惯性对较真律师使用暴力,那么法制的善良和信仰又会有怎样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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