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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朝晖:关于《请将不讲逻辑的文言文移出语文教科书》答友人问

选择字号: 超大 标准 dzgoadmin 发布于2018-02-26 属于 搞笑笑话 栏目  0个评论 102人浏览

  网上最近贴出了一篇文章叫《请将不讲逻辑的文言文移出语文教科书》,有朋友将它贴到朋友圈里,说让语文老师说说看法,我是语文老师自然觉得自己义不容辞。

  “逻辑”一词,其实很含糊,就狭义而言,是指的“形式逻辑”或者“抽象逻辑”,就广义而言是讲一种思维的规律与方法。其实中国最早也有研究这一问题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大家熟悉的公孙龙子还有作者所提及的惠子(惠施)为代表的“名家”以及墨子。佛教也有此方面研究,称为“因明学”。而通观全文,这位作者所说的“逻辑”,大概是仅指“形式逻辑”而言。就算“逻辑”仅仅指的是“形式逻辑”,仍然还有以下两个问题:

  先讲第一个问题。作者列举了三个例子:1.《庄子·秋水》;2.《孟子·公孙丑下》;3.《淮南子》。首先说第三个例子,作者认为教学主旨出了问题,那是教的问题,应该和要不要移出教科书没有“逻辑”关系的。

  先讲容易理解的《孟子·公孙丑下》“天时不如地利”一段。作者认为孟子的推理是有问题的,因为“孟子提到的情况是有的。但是现实中,天时战胜地利的例子,人和不敌暴力的例子同样数不胜数。”在作者的意思,孟子就是要将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完全独立地进行比较,比比看究竟谁是老大。但是孟子不是这样比的呀,孟老先生说:“ 三里之城, 七里之郭, 环而攻之而不胜。 夫环而攻之, 必有得天时者矣, 然而不胜者, 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孟子要证明的是,在得天时的前提下,如果环而攻之而不胜,那就是“地利”在发挥作用了。同样是得天时,有胜有不胜,什么因素在其中起到决定作用呢?当然是“地利”了。孟子是在承认天时、地利、人和都是成功的要素的前提下研究哪一个要素更重要,而不是研究究竟谁才是成功的要素。

  “不如”一词,用法有二:一个是“比不上”;一个是“表示前面提到的人或事物等比不上后面所说的”。之所以要将词义分开来讲,就是因为第一个是单纯的比较,是任何情况下成立的。第二个义项则是比较判断成立需要前提条件的,是有条件的比较。而孟子的话“夫环而攻之, 必有得天时者矣”已经表明,这种比较不是单纯的比较,而是有条件的比较了。文言文学习,第一是训诂,第二是辞章(行文结构方式),第三是义理(逻辑与道理)。如果第一第二都没有解决,直接对义理加以评说,则只能是陋见了。

  再讲第一个例子,关于知不知道“鱼乐”的问题。作者引用了王蒙先生的解读,证明庄子是不讲逻辑的。这里面问题比较复杂,粗看庄子是不讲逻辑,但是有些问题常常出在“粗看”上。首先“诡辩”符不符合逻辑?诡辩要有效,首先就需要一个条件,那就是符合“形式逻辑”,或者符合“形式逻辑”的“形式”(比如看上去是一个三段论,但是实际上出现了第四概念)。庄子在这里不是不符合逻辑,而是利用“安”的歧义,跟讲逻辑的惠施捣乱。安,有“什么”、“怎么”、“哪里”等义项,惠施用的是“怎么”义,而庄子用的是“哪里”义。整个庄子与惠施的对话就是“鸡同鸭讲”。所以,这里并不是一个在形式逻辑方面的问题,而是一个利用语言的歧义进行交流的语用问题。

  更深一层讲,庄子为什么要和惠施捣乱呢?这才是这篇文章的关键。庄子实际上是希望惠子能够从狭隘的形式逻辑推理的世界里跳出来,以物我同一的态度去看待世界。形式逻辑成立的前提就是有“概念”,有判断。“概念”实际上是人们对于世界的一种认识,本身就是物我对立的产物。如果庄子用惠施的方法去跟惠施讲“物我同一”的思想,这才是自相矛盾的呢。所以庄子的捣乱,恰恰表明他对于逻辑理解得很透彻。庄子与惠施的对话,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庄子力图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按照惠施的推理,凡是对立的事物之间是不可能相互了解的,庄子顺势说,你不是我,你自然不会理解我啊。这是一个归谬推理。但是惠施也非等闲之辈,他有意(或者真心)不理解庄子的反讽,继续利用庄子的推理进行归谬推理:既然你承认你我之间的对立,你当然也就承认了人与鱼之间的对立啊。这是第一阶段,惠施获胜。庄子这才意识到,如果按照惠施逻辑讲道理,实际上就是陷入了惠施的圈套里,所以他利用词语的歧义进行“捣乱”,让惠施无话可说了(也就是用一个冷笑话把话聊死了),实际上就是阻止惠施按照逻辑推理的方式去理解这个世界,后来禅宗的公案,就是用这样的套路让人开悟的。比如:“何为佛祖西来意?”“麻三斤。”

  然而,庄子也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其实他的思维还是受到逻辑的限制的。他的思维概括起来也是一个三段论:惠施那样推理的前提是物我对立的,我反对物我对立,所以我不能按照惠施的方法推理。你看,庄子的行为“逻辑”得很呢,说的玄乎一点就是:庄子用“不讲逻辑”的方式遵循着“逻辑”的规律。说庄子这段话不合逻辑,是因为不会读书的缘故。

  以上回答了第一个问题。总结起来三个例子中两个本身是合逻辑(形式逻辑)的,但是作者对逻辑(形式逻辑)的认知出现了偏差,另一个只是因为作者逻辑推理有误。与此可见,语文的确应该好好讲讲逻辑,再不好好讲形式逻辑,真的很危险了。

  第二个问题,语文要不要讲逻辑,当然要讲。不但要讲形式逻辑,还要讲辩证逻辑,不但要讲西方的逻辑学,还要讨论中国的名学、《墨辩》和佛教的因明学(这里面有东亚各国佛教徒的研究成果,不好归为哪一国)。但是将是否符合“形式逻辑”的要求作为衡量文章入选教材的标准,我是反对的。因为讲道理,不是仅仅靠“形式逻辑”的,从形式逻辑角度看合理,但是实际上反人类、反文明的例子还少吗?语文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明理。明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是仅仅靠形式逻辑可以解决的;有些表面无理,仔细一分析就有理了,有些表面有理,但是真的进行逻辑分析,却发现原来并不讲理。所以明理,真的不简单。像这位作者的文章,看似言之凿凿,其实颇多乖谬,实际上就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语文明理教学任重道远了。

  话又说回来,作者提到的《塞翁失马》一课的《教师用书》上的教学目标的描述,的确是有错误的。作者的分析是中肯的。但是就因为《教师用书》说得不对,就要把这篇文章移出教材,却真的是不讲理的。

  至于什么样的文章应该进教材,什么样的文章应该从教材里移出,这是一个重大话题,草民不与焉。

标签:逻辑推理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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