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常熟市周行辖区某银行,一名男子拿锤子疯狂打砸ATM机,抢劫?还是
一帆风顺是人们的美好愿望,但是不可能事事如意,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很多烦心事,当生活压力大,心情不好、郁闷的时候,你会选择哪些方式发泄情绪?
7月25日晚上7时22分,常熟市周行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周行农业银行有人拿着榔头砸银行!
接警后,民警立即带队火速赶往现场,发现农业银行门口的灯箱已经被砸坏,地上散落了一地碎片,银行门口引来了不少市民围观,银行里面的两个ATM机和垃圾桶也被砸坏。
有市民指出,肇事者穿白色T恤,手里拿着榔头,往银行右边逃走了。民警立即追赶,途中,在距离两三百米远的地方,民警看到一个和肇事者行为特征相似的男子,经讯问,该男子对自己砸银行ATM机的行为供认不讳!怕其有不稳定情绪,民警立刻控制住肇事男子,将其传唤至周行派出所。
陈某交代,平常父母总是吵架,他因此经常心情不好。7月25号吃完晚饭后,陈某又想到了父母吵架的情景,情绪非常不稳定,想发泄一下,于是走到街上,在周行东街一家五金店里花18元买了一把锤子。
随后,在走过农业银行门口时,陈某拿榔头对银行门口的灯光牌和指示牌进行打砸,接着又走进银行里面,对ATM机和垃圾桶进行打砸,砸完之后,陈某觉得内心有所释放,便准备离开银行回家。
然而,另民警没想到的是,陈某在交代犯罪事实时,丝毫不认为自己打砸银行是违法行为。
据陈某交代,陈某在无锡打工的时候已经有过一次砸银行的情况,后来陈某父母带其至无锡某医院神经科进行过相关治疗。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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