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钦州市区内发生一起醉酒出租车乘客打路人的事件。然而,被处罚者却是出租车司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月5日23时17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桂NRJ***的出租车自西向东行驶在新兴街,当行驶至白沙街路口附近时,车内乘客付完钱就随手打开右后车门准备下车,不料车门碰撞到了正驾驶电动车经过的吴某。
碰撞后,吴某便与该名乘客进行理论,不料该乘客不停对吴某进行推搡,并将吴某连人带车推倒在地,随后一直追打着吴某至对向车道,把吴某重重摔倒在地,场面一度失控。
打人的乘客是喝酒后乘坐出租车的,发生碰撞后在酒精作用下情绪突然失控,便开始对吴某进行殴打。
随后,民警确定出租车司机因随意上下客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并赔偿电动车驾驶人吴某的电动车修理费。
在人流繁多的街道下车前一定要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行人车辆再下车,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碰撞事件,希望司机朋友们引以为鉴。
请输入你的在线分享代码
额 本文暂时没人评论 来添加一个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