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如果人生真如这句俗话所说的一般少了许多选择和取舍,那生活该会有多么美妙。打篮球也是这样,对于年仅23岁的天才球星詹姆斯
来说,其实他能够率领骑士37年来首次打进总决赛,这本身就已是极为令人侧目的荣耀了,但面对总冠军的诱惑,詹姆斯却仍然不得不在生存或毁灭的两难选择中,率领同样年轻的队友和强大而老道的马刺苦苦争斗。
职业生涯第一次和总冠军如此接近,却又可望不可及,詹姆斯此时或许要对自己生在骑士这样的年轻球队而慨叹命运弄人。骑士队如果能再多一个哪怕是稍微稳定一些的得分点,那么马刺也许就不会从圣安东尼奥一直嚣张到克里夫兰了,但无论是瓦莱乔(瓦莱乔新闻瓦莱乔说吧)还是吉布森(吉布森新闻吉布森说吧),甚至是古登,显然都还没有资格成为詹姆斯篮球生涯中的贵人。昨天和马刺一战,詹姆斯无数次面临到底是突破还是分球的两难选择:如果选择自己突破,但对手分明是有两人在包夹;如果选择分球,队友糟糕的手感又无法确保命中率。那个时候,我猜詹姆斯一定体会到了传说中的哈姆雷特的艰难处境。
从比赛情况来看,詹姆斯昨天对分球的选择似乎还是相当坚决,即便在比赛仅剩十余秒,骑士仍落后2分的关键时刻,他仍然坚定地选择了将球传给瓦莱乔。遗憾的是,瓦莱乔没能挽救骑士。如果詹姆斯那一次选择了自己突破,结果会如何呢?当然,仅仅从这一次进攻来分析詹姆斯选择的对错肯定是不科学的,但当时的情况是,骑士球员的命中率一直不高,詹姆斯却仍然固执地选择分球,这种取舍就真的值得探讨了。
在很大程度上,骑士队就是詹姆斯一个人的球队,这一点在他们淘汰活塞时就已经得到证明。所以,在球队面临困境的关键时刻,詹姆斯更应该要责无旁贷地站出来,勇于担当,但他似乎还缺少这种气质。在他将球不断传给队友时,我甚至觉得詹姆斯的分球是一种面对压力时的退缩,是一种懦弱的表现。在我看来,如果詹姆斯敢于更多地选择自己突破、出手,即便骑士输了,那也会是一种如飞蛾扑火般壮烈的献身。就像当年的乔丹一样,詹姆斯应该勇于承受困境来袭时的考验和历练,否则他就永远都难以达到乔丹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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