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江北区交巡警支队寸滩大队民警在柏杨沟立交,远远看到一辆大货车前号牌有破损缺失。拦停该车后,驾驶员谎称是10分钟前经过坑洼路段抖碎的,不能怪自己……
经仔细查看,该大货车号牌已经破裂成多块,分别用铆钉固定在前保险杠上。经前后号牌比对拼接,前牌“渝B”二字缺失。驾驶人解释称:“刚从仓库出来的时候,号牌还是好好的嘛,估计是刚才经过施工工地附近的坑洼路段,车辆在颠簸时把牌照给抖掉了一块吧。路况不好不怪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这次就算了嘛。”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令某作出相应的处罚,令某也表示在把车辆开回单位后,马上就去申办新的号牌。
交巡警提醒,无论你是以什么理由污损号牌,只要上路行驶都将受到处罚。特别是广大货车驾驶员朋友,上路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号牌,如号牌有污损影响识别的,必须立即擦拭干净,擦拭后仍然影响辨识的应及时申请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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